瑞财经 刘治颖 8月12日,北京监管局发布关于对北京中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豁投资)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北京监管局发现中豁投资存在以下行为:不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策略、投资比例进行投资运作

相关行为违反了《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71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第(八)项,《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九)项之规定。

依据《若干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中豁投资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中豁投资应进一步提高合规经营意识和能力,恪尽职守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职责,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据查,中豁投资成立于2016-01-19,法定代表人为杨一彬,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该公司由李俊艳、杨一彬、晋中市德道纵横商贸中心(有限合伙)分别持股6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