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遇到一则有关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标准的问题,且恰逢暑期,正是学生家长为孩子报名各种暑期“兴趣班”“培训班”的高峰期。那么,对于学生家长为孩子报名参加的音乐、美术、舞蹈、体育等类别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其收费是否存在规定标准呢?是需要执行政府指导价吗?还是属于自主定价的市场调节价呢?
01
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两个基础问题
01. 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法人的区别
因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亦属于民办教育机构的范围,故同样需要区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法人。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收费为市场调节价,即,属于自主定价,相应的,营利性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亦属于自主定价范畴,故并不在本文讨论的范围。在此,我们仅讨论非营利性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标准问题。
02. 与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区别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1〕3号)
一、根据国家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的规定,在开展校外培训时,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对涉及以上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的校外培训,均列入学科类进行管理。
二、在开展校外培训时,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学科,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等按照非学科类进行管理。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40号)
强化培训收费监管。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充分考虑其涉及重大民生的特点,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科学合理确定计价办法,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管理,参照本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依据以上规定可知,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需要执行政府指导价,即,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均属于非营利性法人的前提下,其收费也不能自主定价,需要在政府指导价标准之内收取。在上述文件中,未涉及非营利性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标准问题。
02
相关政策文件
《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教监管〔2022〕4号)
10.加强收费管理。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要坚持公益属性,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培训成本、市场供需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项目和标准,控制调价频率和幅度,并报送主管部门。各地可探索通过建立价格调控区间、发布平均培训成本等方式,引导培训机构合理定价。 培训机构收费应当实行明码标价,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禁止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等任何形式的价格欺诈行为。各地要建立健全非学科类培训市场监测体系,重点加强对体育、艺术及中小学生广泛参与的其他非学科类培训收费的监测。11.强化预收费监管。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培训收费实行指定银行、专用账户、专款管理。培训机构收费应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不得使用本机构其他账户或非本机构账户收取培训费用,收费账户应向社会公开。…… 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 ……
依据以上规定可知以下几点:
01
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未规定按照政府指导价收取,即,原则上属于自主定价的范围。
02
虽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属于自主定价,但并非可以“任意”定价,其收费标准应该根据其培训成本、市场供需等因素合理确定,且依然要坚持公益属性。这也就意味着,即使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可以自主定价,但也不能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这是明确不被允许的行为。
03
虽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属于自主定价,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标准依然应报送主管部门备案,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管,如果存在过高收费、过度逐利、违反公益性原则的收费行为,其业务主管部门以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均有权履行其监管职责。
04
对于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实行“预收费监管制”,明确规定了收费的时间跨度不能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且一次性收取费用时不得超过5000元。据此可以推算出,对于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来说,鉴于存在对一次性收费金额的最高额限制,故,如果是按3个月的收费时间跨度来计算,则收费标准平均约为1667元/月;如果是按60课时来计算则收费标准平均约为83元/课时/人次。这也就意味着,即使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是自主定价的,但因受到收费时间跨度和课时要求的限制,其收费标准实际上需要遵守合理的价格区间。
至此,笔者试着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标准问题做了简要解析,对于本文开篇问题也有了一个基本的结论,即,非营利性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标准目前应属于自主定价,但仍需要遵循公益性原则,按照其培训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价格,且需要将其收费标准进行备案。任何过高收费、不合理收费、过度逐利的行为均属于被监管、被治理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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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源 | 丰乐法苑(2024年08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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