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提出:推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开放优质教育资源,满足社会大众多元化、个性化学习需求。推动职业教育提质增效,建设高水平职业学校和专业。推动社会培训机构面向公众需求提高服务质量。指导学校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非学科类优质公益课后服务。鼓励与国际知名高等院校在华开展高水平合作办学。

这条旨在指引非学科类培训发展,促进教育和培训合理消费的政策,却被部分人误读为“教培重新开放,教培机构又可以重新开班了”。

对教育动态敏感的“家长群”也在流传这些话题:“教培松绑,你支持吗?”“抓住!教培行业又回来了”。一时之间,“教培行业的春天又回来了”这样的话题成为了家长群的热议目标。

不得不说,《意见》中提到的推动教育和培训消费,在“双减”后属于首次。但是细看会发觉,“此培训”非“彼培训”。中国教育在线总编辑陈志文撰文指出,“文件讲的教育和培训消费主要是非义务教育,尤其是成人和继续教育。对于涉及中小学的这段,表述很清楚:指导学校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非学科类优质公益课后服务。注意,是非学科类,公益课后服务。换句话说,义务教育以及学科培训的基本要求,并没有变化。”

也就是说,《意见》传达的内容存在误读现象。其实文件表述得很清楚:推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非学科类的培训。这类培训与“双减”政策中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类培训,并不是同一个范畴。

那么,国家出台政策“解绑”非学科类培训,释放了哪些信号?教培行业将迎来哪些变化?家长和学生又该如何应对?

教培行业迎来5个利好信号

根据《意见》传达的精神,21 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表示:“教培行业复苏”“教培行业迎来春天”,这都是对政策的过度解读。政策所提到的“培训”,与一些自媒体解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并非一个概念。对校外非学科培训、职业培训、成人继续培训,国家政策一直是鼓励、支持的,而对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依旧实行严监管。激发教育和培训消费活力,是规范培训业发展,并促进提高服务质量,而非放开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

依据熊丙奇院长的观点,专注于教育行业研究的多鲸鱼资本认为,国家出台政策“解绑”非学科类培训,释放了以下5个信号:

刺激教培消费

政策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开放优质教育资源,满足社会大众多元化、个性化的学习需求。这意味着教育培训机构将有更多机会获取和提供优质教育资源,从而吸引更多消费者。

职教迎来春天

政策提出要推动职业教育提质增效,建设高水平职业学校和专业。这将为职业教育机构提供更多发展机会。

服务质量提升

政策还提到推动社会培训机构面向公众需求提高服务质量。这可能会激励培训机构改进服务,提高市场竞争力。

市场机遇扩大

政策指导学校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非学科类优质公益课后服务。这为教育培训机构提供了新的服务领域和市场机会。

引入国际资源

政策鼓励与国际知名高等院校在华开展高水平合作办学,这可能会为国内教育培训机构带来国际化的资源和视角。

近日多家教育头部企业相继公布了最新的经营成绩,彰显出了业绩修复迹象,让市场的预期进一步抬高。以在美股上市教育科技公司好未来为例,截至2024年5月31日,第一季度营收实现4.14亿美元,同比增长50.4%;号称“互联网职教第一股”粉笔,预期2024年上半年收入录得不少于16.1亿元,预期净利润不少于2.55亿元,同比增长不少于212.9%;思考乐教育预计上半年收入不少于3.8亿元,同比增长不少于51.2%,归母净利润不少于8000万元,同比增长不少于86.5%。

受业绩影响,8月6日,港股及A股两市的教育板块迎来大涨。8月7日,多家教育股股价持续上涨,公司股价触及涨停,显示出资本市场对教育行业的重新关注。市场认为,该政策是在正视教培需求的背景下推出,无疑给行业带来了积极信号。

《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优化和扩大服务供给,释放服务消费潜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服务消费需求,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服务业开放,着力提升服务品质、丰富消费场景、优化消费环境,以创新激发服务消费内生动能,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挖掘基础型消费潜力

(一)餐饮住宿消费。提升餐饮服务品质,培育名菜、名小吃、名厨、名店。鼓励地方传承发扬传统烹饪技艺和餐饮文化,培育特色小吃产业集群,打造“美食名镇”、“美食名村”。办好“中华美食荟”系列活动,支持地方开展特色餐饮促消费活动。鼓励国际知名餐饮品牌在国内开设首店、旗舰店。提升住宿服务品质和涉外服务水平,培育一批中高端酒店品牌和民宿品牌,支持住宿业与旅游、康养、研学等业态融合发展。依法依规盘活农村闲置房屋、集体建设用地,发展乡村酒店、客栈民宿服务。

(二)家政服务消费。支持员工制家政企业发展,畅通家政从业人员职业发展通道。深化家政服务劳务对接行动,推动家政进社区,增加家政服务供给。实施家政服务员技能升级行动,推进家政服务品牌建设,打造巾帼家政服务品牌。指导制定家政服务公约,优化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和“家政信用查”功能,推行电子版“居家上门服务证”。

(三)养老托育消费。大力发展银发经济,促进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推进公共空间、消费场所等无障碍建设,提高家居适老化水平。加快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推动职业院校加强人才培养。多渠道增加养老托育服务供给,支持依法依规利用空置场地新建、改扩建养老托育机构,推动降低运营成本。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社区生活圈建设、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优化家政、养老、托育、助餐等服务设施布局。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要求。实现养老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支持金融机构优化风险管理,积极提供适合普惠性养老托育机构项目资金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三、激发改善型消费活力

(四)文化娱乐消费。深入开展全国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持续实施“百城百区”文化和旅游消费行动计划。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开发具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文化创意重点项目。扩大文化演出市场供给,提高审批效率,增加演出场次。丰富影片供给,支持以分线发行等差异化模式发行影片,促进电影关联消费。提升网络文学、网络表演、网络游戏、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质量,深化电视层层收费和操作复杂治理,加快超高清电视发展,鼓励沉浸体验、剧本娱乐、数字艺术、线上演播等新业态发展。

(五)旅游消费。加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建设,推动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创新规范发展,实施美好生活度假休闲工程和乡村旅游提质增效行动。推进商旅文体健融合发展,提升项目体验性、互动性,推出多种类型特色旅游产品,鼓励邮轮游艇、房车露营、低空飞行等新业态发展,支持“音乐+旅游”、“演出+旅游”、“赛事+旅游”等融合业态发展。增开银发旅游专列,对车厢进行适老化、舒适化改造,丰富旅游线路和服务供给。鼓励各地制定实施景区门票优惠、淡季免费开放等政策。提升交通运输服务品质,完善立体换乘、汽车租赁等服务,便利旅客出行。优化入境政策和消费环境,加快恢复航班班次,提供多样化支付服务,研究扩大免签国家范围,深化文化旅游年活动。

(六)体育消费。盘活空置场馆场地资源,引导社会力量依法依规改造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增加体育消费场所。鼓励举办各类体育赛事活动,创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赛事品牌,申办或引进有影响力的国际顶级赛事,培育专业化运营团队。引导各地推出特色鲜明的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积极发展冰雪运动,持续推动冰雪运动在全国普及发展。深化促进体育消费试点工作,培育一批国家体育产业和体育旅游发展载体。

(七)教育和培训消费。推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开放优质教育资源,满足社会大众多元化、个性化学习需求。推动职业教育提质增效,建设高水平职业学校和专业。推动社会培训机构面向公众需求提高服务质量。指导学校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非学科类优质公益课后服务。鼓励与国际知名高等院校在华开展高水平合作办学。

(八)居住服务消费。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与养老、托育、餐饮、家政等企业开展合作,发展“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推广智能安防、智慧停车、智能门禁等新模式,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和居住体验。培育提供改造设计、定制化整装、智能化家居等一站式、标准化产品和服务的龙头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支持居民开展房屋装修和局部改造。

四、培育壮大新型消费

(九)数字消费。加快生活服务数字化赋能,构建智慧商圈、智慧街区、智慧门店等消费新场景,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数字教育等新模式,加快无人零售店、自提柜、云柜等新业态布局,支持电子竞技、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发展。加快建设和升级信息消费体验中心,推出一批新型信息消费项目。开展数字家庭建设试点,更好满足居民家居产品智能化服务和线上社会化服务需求。

(十)绿色消费。建立健全绿色低碳服务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完善绿色设计标准,提升绿色服务市场认可度和企业效益。推广应用先进绿色低碳技术,完善能效水效标识管理,提高家装、出行、旅游、快递等领域绿色化水平。

(十一)健康消费。培育壮大健康体检、咨询、管理等新型服务业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尽快实现医疗数据互联互通,逐步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政策。鼓励开发满足多样化、个性化健康保障需求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支持中医药老字号企业发展,提升养生保健、康复疗养等服务水平。强化零售药店健康促进、营养保健等功能。

五、增强服务消费动能

(十二)创新服务消费场景。开展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围绕贴近群众生活、需求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重点领域开展服务消费季系列促消费活动。推动步行街改造提升,加快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完善县域商业体系,健全城乡服务消费网络,丰富农村生活服务供给,提升服务供给能力和消费能级。

(十三)加强服务消费品牌培育。探索开展优质服务承诺活动。支持服务业企业加强品牌培育、运营和保护,发挥中华老字号和特色传统品牌引领作用,培育一批服务质量好、创新动能足、带动作用强的服务业品牌。

(十四)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依托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等平台,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持续深化电信、教育、养老、医疗、健康等领域开放,推动科技服务、旅游等领域开放举措全面落地。办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等展会,吸引更多国际知名企业投资、更多服务业态落地。

六、优化服务消费环境

(十五)加强服务消费监管。强化跨部门联合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广告、网络欺诈、泄露信息等行为。鼓励社区、商场、景点、平台企业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促进消费纠纷源头解决。探索恶意索赔处置工作机制,打击以投诉举报为名的敲诈勒索行为,维护良好营商环境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十六)引导诚信合规经营。依托“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线“信誉信息”板块,加强对相关经营主体登记备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的归集、公示,引导更多经营主体守信重信。加强服务质量监测评价,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发布监测评价结果,鼓励第三方机构开展服务消费评价。

(十七)完善服务消费标准。优化服务业标准化布局,培育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制修订服务消费相关标准,完善文化、旅游、餐饮住宿、家政服务、养老托育、家居家装、商务服务等领域标准,研制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等新型消费标准。加强服务消费领域认证制度建设。

七、强化政策保障

(十八)加强财税金融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并积极引导社会投资,支持生活服务数字化赋能、产业集群和集聚区培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标准化建设等。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增信支持。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产品、提供差异化服务,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对服务消费重点领域信贷支持力度,增加适应共享经济等消费新业态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供给。推动商业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深度融合,丰富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供给。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十九)夯实人才队伍支撑。持续完善相关学科专业设置和培养方案,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订单式”培养服务业紧缺人才。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和企业合作共建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培育复合型、应用型、技能型服务业人才。完善服务业人才职称评审、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多元化评价方式。鼓励地方发布服务业重点领域“高精尖缺”人才目录和认定标准,完善落户、购房、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优惠政策。做好服务业新职业和职业标准开发工作。开展生活服务招聘季活动,扩大人才供给。

(二十)提升统计监测水平。优化服务消费市场统计监测方法,健全统计监测制度。加强服务消费数据收集和分析预测,做好服务零售额统计工作。拓展统计监测数据来源,加大与第三方支付平台、研究机构合作力度,探索构建适合的应用模型。

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发挥促进服务消费发展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强化统筹谋划,制定专项政策举措,共同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

教育行业将迎哪些变化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8月9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商务部部长助理唐文弘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文化和旅游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意见》有关情况。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多个与教育消费相关的举措。包括: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推动教育等领域有序扩大开放;教育等服务机器人不断迭代升级,数字教育等新模式稳步发展;结合开展“消费促进年”活动,围绕教育体育等重点领域,举办服务消费季系列促进消费活动等。

在教育和培训消费部分,除了社会培训机构,《意见》规定的主体主要是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职业学校、中小学校。这说明,学校是各级教育的主阵地,提振教育和培训消费,应特别注重加强政府消费,即加大教育财政经费投入和政府购买力度,向公众提供更高质量的公共服务。

加强政府消费,有利于减轻家庭教育培训经济负担,也有利于减轻社会内卷式教育竞争导致的焦虑。

比如,有专家认为,区域和学校可以利用费用补助、补习津贴等方式激励教师开展“后20%学生”校内辅导计划,对那些经济条件较差且学习成绩落后的“后20%学生”提供学科类辅导。

然而,教育部等部门近日发布的“2023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快报”显示,2023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值进一步下降至4.001%,接近4%红线。

“在不少地方常常遇到行政部门当事人强调,在经济出现严重困难的时候要重点保经济,甚至个别县出现将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的教育专项经费挪作他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现象,其名义却是为了当地保经济。有这种看法与做法的人忘了保障教育就是有效地保经济。”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说。

储朝晖表示,办教育的经费来源主要有政府财政和教育当事人付费,区域经济影响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民营经济不发达则缺少社会投入,居民不富则无钱投入子女教育,就没有选择合适教育的条件,这三方面的哪一方面出问题,都会影响到教育投入。

他认为,从财政投入的策略看,市场友好型财政的特征是向民生倾斜,其中就包括增加教育等公共服务保障支出,加大普惠托育等间接补助力度,让居民消费来引导资源配置,既有利于短期调节,又有利于长期经济可持续增长。

家长和学生该做些什么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民办教育研究所所长董圣足介绍,《意见》与《“双减”意见》并不冲突,目前国家和地方也并未出台改变《“双减”意见》的政策,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监管并未放松。

《意见》指出,要促进教培行业发展,要扩宽教培的授课领域和覆盖人群,这对于普通人而言是个好消息。但家长和学生还需注意,促进和扩宽,不代表放开。文件中并未提及到放开学科培训,因此中小学阶段仍需遵守“双减”政策,严禁参加任何机构和个人利用假期举办的学科类培训。

正如熊丙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教育和培训本来就是消费领域之一,‘双减’后也一直在强调规范校外培训发展,职业培训、校外非学科培训一直是放开的,职业教育培训也是政策鼓励的。推动教育与培训消费,不是被一些自媒体解读的开放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类培训,而是规范校外培训,提升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