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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3日,21世纪以来第20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发布,全文总共9个部分,33个方面,拉开了当年指导和督促“三农”问题解决的序幕,其中关于乡村教师待遇仅有一句话但却掷地有声: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是从2013年起开始实施的,中西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以及非连片特困地区和东部自主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地方都将符合不同条件的乡村教师纳入补助范围,各地标准不一,大致每月500元左右,浙江、江苏、山东等地在逐步提高补助标准,有的提高到每月1000元以上。

乡村教师的乡村生活补助资金都是由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共同按比例承担并且都是按时下拨,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截留或挪用,但近些年来,很多地方却出现了随意拖欠、克扣或挪用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现象,拖欠的时间之长以及拖欠的数额之大让人感觉很不可思议,使得国家的补助政策没有落到实处。

拖欠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地方都是以各种看似正常的理由为借口拖欠,实际上,各地都不缺这笔资金,缺的是观念和站位以及对政策的执行力。拖欠会导致两个结果,一是该由地方负担的补助资金就省去了,其实就是被克扣了,二是由中央负担的补助资金下拨后被截留挪用了,这两种结果都是严重违规的。

随意拖欠、克扣或挪用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现象已经很普遍,国家层面已经注意到了这一严重问题而且意识到了切实解决这一问题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因而2023年的一号文件仅用一句话作出了重点明确,那就是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尽管惜字如金,但却掷地有声,这对那些生活补助时常被拖欠的乡村教师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

乡村教师的乡村生活补助资金都是由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共同按比例承担并且都是按时下拨,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截留或挪用。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各地不一,大部分地方都是每月500元左右。虽然这是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承担,但如果地方随意将乡村或乡镇学校划为街道,不仅不用支出地方承担的补助资金还可以截留中央下拨的资金。

根据相关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制和区域划分,如果乡镇划为街道的行政区划的划分权属明确,那按照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范围的规定,就享受不到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如果乡镇划为街道的行政区划的划分权属不明确或为了节省财政支出而随意划分,那就损害了乡村教师应有的利益。

对于乡村教师和城镇教师的划分,目前还没有一个全国范围的统一界定,很多地方在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时都只是提到乡村教师这个概念而没有明确界定。现阶段由于各地行政区划的不断重复调整,城乡之间的划分有时显得很模糊,很多老师因为界定不明确得不到或得到后又被取消相应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机会。

乡村振兴计划的实施是涉及到城乡协调发展的大事,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实施更是涉及到乡村教育振兴计划的大事,也是为了留住人才扎根乡村教育的国家层面的重大决策,需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位,切不可随意而为之。学校划为街道,乡村生活补助没了?界定要明确以防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资金被截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