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邱江华

近日,省科协、省委人才发展局印发《海南省人才国际学术交流活动资助办法(试行)》,明确将以资助形式支持举办人才国际学术交流活动,资助金额最高达100万元。

据悉,人才国际学术交流活动是指由国内外知名学术机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科技型创新企业等科技类创新主体在海南举办、由国际人才参与,符合我省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的学术交流活动,类型一般包括国际学术会议、学术论坛、学术研讨会等。

资助申报对象是交流活动的主办或承办单位(不含国家行政机关、群团机关、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且依法登记注册、实行独立财务核算、管理规范的法人。同一交流活动如果有多个主办或承办单位,经协商一致后由其中一家单位进行申报。在同一年度内多次在我省举办同一主题的交流活动的,只能申报一次资助。

申报资助的交流活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如以海南经济发展重点产业、重点领域、新兴产业为选题的交流活动;围绕海南重大工程、重要科技攻关项目等关键技术问题举行的交流活动;科技前沿领域引领学科发展的交流活动等。

被资助的交流活动分为一般交流活动和永久性落地交流活动。交流活动采用事后奖励方式,按资助范围内实际支出的30%予以资助。一般交流活动最高给予50万元资助,永久性落地交流活动最高给予100万元资助。资助经费从省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