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云安区各位村民朋友: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是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总目标,以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底线,以维护农民群众利益为原则,切实推动“藏粮于地”战略部署,有效保护耕地,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遏制耕地撂荒,筑牢粮食安全根基。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和承包了国有农场耕地的农场职工。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按“村级申报,镇级核实,区级汇总上报”等程序进行申报。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管理的通知》(粤财农〔2023〕77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下列情形不得纳入补贴范围:
(一)对非农征(占)用耕地;
(二)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良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
(三)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作条件的耕地;
(四)撂荒一年(包含)以上的耕地;【截至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登记时未耕种超一年(含一年)的耕地,取消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五)根据国家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要求,在承包耕地上种植葡萄、百香果、火龙果、香蕉、柑橘类、桑树、多年生中药材、花卉等多年生农作物及木本作物的,不予补贴。
请各位村民积极配合村委会开展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工作。感谢您们对我区工作的支持。
云浮市云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4年8月12日
来源:云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一审:黄柏静
二审:邓可强
三审:林伟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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