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在网站发布《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草案相对之前的条例做了诸多调整,引起了大家的关注和热议。总体来看,该草案存在争议的点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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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婚和离婚均无需持户口本即可登记。此前,双方结婚登记的过程中,需要出示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草案中调整为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的声明、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即可。

站在结婚登记的角度来看,该举措确实更简洁、有利于保障婚姻自由。然而,正如网友们所担忧的,这种简化也可能带来一些风险,比如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拐卖妇女等违法行为。因此,在简化流程的同时也要多加防范,保障结婚登记流程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离婚冷静期间,一方可以撤回离婚申请。关于离婚冷静期,本意是为了给双方提供一个缓冲的时间,让大家谨慎考虑。关于这一点,草案的相关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一致的。即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原申请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应当终止离婚登记程序。但是也变相地增加了协议离婚的难度。从近期发生的个别案例来看,对于离婚冷静期的设置,我们或许需要进行灵活变通,在实践中不断地摸索和完善。

该草案一出,不少网友直呼:结婚越来越简单,但想要离婚却越来越难。一直以来,结婚都是一件需要慎重考虑的事情,草案的发布可能会让更多人进一步意识到这一点。无论是选择结婚还是离婚,都需要三思。如果您对该草案有修改意见,可以通过登录民政部网站、发送电子邮件至mzbhunyin@163.com或发送信函至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6号民政部政策法规司(邮政编码:100721)等方式进行反馈。发送反馈意见时,记得备注“《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等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