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刘玫妍 实习记者 刘诗霞)7月18日,青海省卫生健康委会同财政、人社、医保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机制的通知》,《通知》重申了签约服务内容及形式,重点明确了签约服务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其中,家庭医生(团队)按年收取签约服务费,签约服务收费标准暂定为20元/人/年。
8月14日,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处处长李渊海接受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的采访时表示,签约服务收费标准制定是建立在对青海全省财政能力、医保政策、居民的个人经济能力等因素的综合评估之上。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承担7元,医保基金支付7元,个人支付6元。
李渊海提到,签约服务费主要针对的是签约个性化服务包的人群。家庭医生以基本服务包和个性化服务包形式,为签约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协议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基本服务包由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地方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支付,签约居民个人不需要支付费用,就可以享有全部服务项目。
早在2018年10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原则上每名家庭医生签约人数不超过2000人,但青海省家庭医生总人数少且牧业区服务半径大,截至目前,常住人口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了71.9%。
“青海的家庭医生服务量很大,以前给的薪酬也比较少,如果未来我们继续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在工作量增加且人员不变的情况下,对家庭医生来说是很困难的。所以我们需要增加家庭医生的收入,让他们有动力去干这件事。最后跟各部门协调,目前已达成共识,制定了签约服务收费标准,其中签约服务费70%以上可用于人员薪酬分配,并将工作量、服务质效、群众满意度等因素,灵活运用到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绩效工资内部分配中,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据李渊海介绍,青海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政策将于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开始实施。下一步,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将着力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信息平台建设,包括搭建线上签约支付终端,实现便民支付,以及打造跨区域信息共享服务,实现公立医院、社区卫生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之间的互联互通。
李渊海表示,此次政策的出台,有助于家庭医生签约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未来,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还将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其中,提高基层诊疗水平,全力推动整个工作积极向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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