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开门、下车
生活中再平常不过的动作
却有可能在不经意间
酿成交通事故
给他人带来伤害
成为“开门杀”
警示案例
7月7日12时51分许,栗某驾驶面包车行驶至晋城市城区泰欣街西谢匠附近路段,临时停靠开车门时,与同方向正常行驶的丁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丁某胳膊和腿部受轻伤及电动自行车损坏。 事故发生后,贾某后悔莫及,主动承担了事故全部赔偿责任。
什么是“开门杀”?
所谓“开门杀”即车辆停稳后驾驶人开门时,不认真观察后方是否有行人或者来车,贸然打开车门,导致行人或车辆经过时来不及反应,撞上车门或避让时撞上后方来车等情况。
(以上动图来源网络)
晋城交警温馨提示
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不论是驾驶人还是乘客
在车辆停稳后开车门前
要先观察周边车辆及行人通行情况
确保安全后再开门下车
多一点细心
少一分危险
来源:晋城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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