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开门、下车

生活中再平常不过的动作

却有可能在不经意间

酿成交通事故

给他人带来伤害

成为“开门杀”

警示案例

7月7日12时51分许,栗某驾驶面包车行驶至晋城市城区泰欣街西谢匠附近路段,临时停靠开车门时,与同方向正常行驶的丁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丁某胳膊和腿部受轻伤及电动自行车损坏。 事故发生后,贾某后悔莫及,主动承担了事故全部赔偿责任。

什么是“开门杀”?

所谓“开门杀”即车辆停稳后驾驶人开门时,不认真观察后方是否有行人或者来车,贸然打开车门,导致行人或车辆经过时来不及反应,撞上车门或避让时撞上后方来车等情况。

(以上动图来源网络)

晋城交警温馨提示

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不论是驾驶人还是乘客

在车辆停稳后开车门前

要先观察周边车辆及行人通行情况

确保安全后再开门下车

多一点细心

少一分危险

来源:晋城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