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万婧妍”在个人社交账号上实名举报中国人民大学2023届环境学院硕士张某隽在校期间对她实施殴打、猥亵及强奸,引起关注。

“万婧妍”称自己于2022年举报到学校并报警提交了证据后,张某隽没有受到任何处罚并毕业。

15日10时许,中国人民大学工作人员回应称,已证实“万婧妍”和张某隽皆是该校学生,学校对此事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核实。“万婧妍”发布举报文章后,校方也与“万婧妍”展开沟通并对其安抚。

张某隽目前就职于南方电网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工作人员回应:“已关注到该情况,正在按规定处理,将以公安机关调查结果为准。”

在该事件发酵之后,疑似男方发了一部分聊天纪录,以证明“万婧妍”是自愿与其发生性行为的。

“万婧妍”随后又发长文进行驳斥,以下为“万婧妍”驳斥的提要:

1.首先,我已由公安机关鉴定为性防卫能力削弱。

“万婧妍”称自己失去了对性行为的意义的正确认识,也失去了对自身性权利的保护能力,她也无法像某些评论说的那样去叫喊、去反抗、去立马报警。

2.其次,时间线不一致。张某隽意图以她在案发时间以外的言论来混淆视听。

“万婧妍”表示,聊天纪录与3月10号案发当晚她不愿意和张某隽发生关系没有任何直接的联系,也并不意味着她愿意和他发生性关系。说那样的话不是她的本意。因此,她也从未在案发时间之外自愿与张某发生过性关系。(注:这种说法我确实也不能理解,这需要警方与心理学方面的专家进行判定。)

3.我确实发出过这样的邀请,但我并没有在案发前或者案发后与他发生过性关系。

“万婧妍”称,案发当天没有发生性关系的意愿,这个意愿缺失的状态她明确表示过、他也明确知悉,在他强行发生性行为之前她表示过拒绝,在过程中也有反抗,并且对她不同意发生性行为这一点,他是承认的,原贴聊天记录中他表示了他知道这是强迫但他仍然这么做了并“有点喜欢。”

4.我为什么会说出那样的话?

3月9号,案发的前一天,她情绪低落。她不在理智和清醒的状态中,她只想让我自己喘上来一点气,哪怕只是一点点,她的世界里不要只有她自己。在邀请当天,她已经很久没有跟他有过任何联系,她忘记了自己有多么讨厌这个人,她只是想活着,在这样的情况下她在微信上提出的发生性关系的邀请。

她后来跟回龙观医院的医生(她有两性关系的门诊)聊过这一创伤事件,医生告诉她,当你生存意愿很低的时候,你确实会想要通过伤害自己来证明自己活着。性对她来说是一种伤害,她想通过伤害自己的方式来找到一点解脱。

最后,“万婧妍”称,在案发当天,案发的当时当刻,她在他进行性行为之前就告知他她不愿意。他也明确知道,并且在当晚的聊天记录里亲口承认了,这些也都在警方处有电子拷贝。

看完各方的回应与控诉后,我只想说,被强奸与强奸,都会改变一个人的人生。

而“万婧妍”所控诉的一切,作为局外人是很难做出准确的判定,特别是“万婧妍”具有“双相情感障碍抑郁”的情况下,既不能让“小作文”毁了一个人的人生,也不能让施暴者逃脱法律的制裁。

希望警方邀请专家一起,对这个案子进行研判,给公众一个满意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