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朋友们注意!

东莞这几个镇街发布最新通告

这些道路将对货运车辆

实行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一起来看具体通告

大朗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缓解大朗镇道路交通堵塞,降低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决定在我镇屏安路实施限制货车通行的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临时限制通行的范围和时间

管制时间:2024年8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2月19日

管制路段:屏安路(大有园立交至松山湖东高速路口),每天7:00-9:00、11:30-14:00、17:00-20:00限制中型及以上货车通行。

▲交通管制路段示意图

二、车型说明

1.重型载货汽车:最大允许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的载货汽车

2.中型载货汽车:车长大于等于6000mm或者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且小于12000kg的载货汽车,但不包括低速货车。

3.轻型载货汽车:车长小于6000mm且总质量小于4500kg的载货汽车,但不包括微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

4.微型载货汽车:车长小于等于3500mm且总质量小于1800kg的载货汽车,但不包括低速汽车。

三、绕行路段

▶屏安路—中子源路—象和路—美景西路—松水路—高雄路—松山湖东高速路

▶莲大路—金民路—富民中路—富通路—基隆路—松山湖大朗高速路口

四、附则

(一)因公共安全、社会服务(环卫、园林绿化、路桥等市政养护)等需要,确需在临时限行路段通行的,须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办临时通行证,经批准核发临时通行证后,方可通行。

(二)核定载质量5吨(含)以下本省籍新能源号牌货车、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警、消防、救护、工程抢险等特殊车辆不受限行限制。

(三)允许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享有轻型货车同等通行便利;对车辆外廓尺寸符合上述条件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不限行。

(四)在通告施行期间,如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临时限行路段的交通流量改善后,将予以解除,具体解除时间以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东莞市公安局

大朗分局交警大队

2024年8月13日

虎门

为加强货物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工作,全力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虎门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现决定对太沙路货运车辆实行临时交通管制措施,具体如下:

一、每天7:00至20:00,太沙路(人民路至南栅富民路路段)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二、凡违反相关规定的,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对不服从管理,拒绝、阻碍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本通告自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施行。

特此通告。

东莞市公安局

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

2024年8月13日

请上述车辆驾驶员

在行车前注意规划好

时间及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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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平安大朗、平安虎门

编辑 | 章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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