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济宁市人社局了解到,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济宁市从2024年1月1日起,为2023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比例为2023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3%确定。此次调整共惠及全市46万退休人员,目前已将增发待遇全部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