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以为炫酷的“翘头动作”
不时发出的轰鸣声
殊不知这些“耍酷”行为
不仅违法
而且危险重重
(▲图源浙江交警:因非法改装、“飙车炸街”、炫技竞速等行为受伤的驾驶人)
近日
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八大队民警
在日常视频巡查过程中发现
每日22时许
总有几名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
在滇池路、湖滨路等路段
严重破坏了公共秩序
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在寻找几名未成年人的过程中
民警还发现
几人为博“眼球”、赚流量
竟拍摄了短视频
并发布至某短视频平台
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短视频平台截图)
经对比排查
民警迅速锁定三名主要参与人员
张某(16岁)、杨某(16岁)
晏某(15岁)
随后,民警将三名少年及其家长
传唤至八大队接受调查
三人对自己在道路上
飙车、“翘头炫技”的
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民警对三个少年进行了
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后
将该案件移交度假分局进一步办理
目前
度假分局已依法对三人
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给予了处罚
法律加油站
飙车是指以竞技、追求刺激、娱乐或者赌博为目的机动车在道路、广场、校区等地方超速行驶,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的驾驶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炸街”车通常涉及非法改装,如改变车辆的排气管等,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该条明确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对于非法改装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扣留车辆,并要求车主恢复原状,同时还会给予罚款、扣证等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的消声器和喇叭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禁止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以轰鸣、疾驶等方式造成噪声污染。使用机动车音响器材,应当控制音量,防止噪声污染。机动车应当加强维修和保养,保持性能良好,防止噪声污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炸街”行为,如跑车猛轰油门或急加速时产生的巨大声响,干扰了居民的正常生活,因此可依据该法条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交警提醒
暑假期间,请家长们不要放松对孩子的监管和教育,切勿让未满16周岁的孩子驾驶电动车,不让未满12周岁的孩子骑自行车上路。
道路不是赛车场,飙车“炫技”、追逐竞驶、“炸街”等行为干扰市民生活和社会秩序,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切勿为追求一时刺激而置生命安全于不顾。
来源:昆明交警
编辑:马春燕
编审:李菁
终审: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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