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秋节气刚过,辽宁锦州市已经明显的秋意盎然。对于这难得的美景,已过花甲之年的赵凤却没有心情过于关注。
年过八旬的父母的房子被强拆,三年的时间过去了,始终没有得到一个合理的说法,导致两位老人居无定所。
是危房改造,还是违章建筑
2003年,赵凤在太和区果树农场购买了一处房屋,面积94.4平方米,具体位置在锦州市凌西大街女儿河桥南马群沟村路东侧。房屋产权证号为,锦房权01字第0202187。
房屋院落比较宽广,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建设用地,1980年前建成。当时东西两侧还有耳房。考虑到父母没有房子,赵凤就在院里新建了房屋,以便让父母有个安稳的家。
2013年,赵凤给父母建的房屋过于破旧,不能再居住。锦州市果树农场将房屋纳入危房改造项目,和赵凤签订了改造协议。
由于赵凤和家人不是农场职工和子弟,危房改造期间,不能享受国家每户27000元的补贴,建房款全部个人出资。相关部门收取建房成本费,每平方米按800元标准收费,但不收取宅基地使用费。
交过款,果树农场统一负责建房,马群沟管理区主任负责监督施工,建完后,统一验收入住,协议书标明,给办理房照和相关手续,强调所需费用由赵凤自己承担。
于是,赵凤总计向项目部缴纳费用142400元(178平方米),待验收合格后,重新让父母居住。后来,将靠近路边的一间房屋出租给“小二电路修理部”。
2021年4月,锦州市政府修滨河路,要经过赵凤的房屋所在地。房屋理所当然地列入征收拆迁补偿范围。
毕竟是修路,赵凤也没有多说什么,还主动把租房的商户劝走。她认为,只要负责拆迁的部门做到公平,公正的补偿就可以了。
但实际上,对94.4平方米的有照房,评估价格每平方米3000元。以这个价格计算,拆迁后在同一地段买房,还买不到现有的一半(45平方米),这样的价格,赵凤不能接受。
当她提出以房屋置换的要求,负责拆迁的工作人员说,这次修路是公共利益,不予房屋置换,只能货币补偿。
另外,178平方米的危房改造房屋,评估价是每平方米1000元。给出的说法是,不承认危改房的合法性。主张按无照补偿,否则按违建强拆。
这样的说辞让赵凤感到极度震惊。房屋是当时按照相关规定建设的,也足额缴纳了有关的费用。现在怎么就变成了违章建筑。赵凤还得知,和她一样性质的房屋在果树农场范围内,一直被确认合法房屋。
得以这两个缘故,赵凤拒绝在拆迁协议书上签字。
强行拆迁,美好家园瞬间成为废墟
2021年5月17日下午两点左右,由30多人组织而成的拆迁队伍来到了赵凤父母所居住的地方,开始对房屋强行拆迁。
铲车和钩机对院落里的房屋,地窖,地面上的附属物进行了大肆破坏。价值200多万元的个人财产有被损毁。
赵凤拨打了报警电话,负责强拆的领导却告诉民警,不是强拆,是政府的正常征收行为。不得已,民警只能离开现场。
路通了,赵凤和父母昔日的美好家园,大部分成为了一片废墟,只剩下三间小房子。路面比院落地面高出2米。
对于这样的结果,赵凤80多岁的父亲欲哭无泪。老人家经常喃喃自语,怎么会这个样子呢?
赵凤的父亲是一名退伍军人,年轻时扛过枪,流过血,受过伤,立过功,也得过奖。对于当地政府危改房的政策,他时刻没忘,逢人就讲,党和政府就是为老百姓着想,我老了老了,竟然住上了新房。
为了讨个说法,赵凤多次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2021年6月7日,有领导表示,先与拆迁部门签订未拆除三间房的搬迁协议,先配合修路,然后再解决前面发生的问题。
让赵凤想不到的是,道路彻底完工,她的房屋同时没了,也再没有人认定危改房的合法性。征收办以2021年5月12日管委会会议纪要“由于赵凤不是农场职工,果树农场对赵凤家危改房按有照房屋征收没有认定,故赵凤所持有果树农场危改房征收补偿标准不能参照同区域其他家危改房一样,按有照房屋对待。
赵凤认为,拆迁办不承认农场项目办的承诺和盖有大红章的协议,农场项目办现任领导,也不坚持协议和承诺的合法性,是这起强拆发生的根本原因。以违章房强拆,然后又以无照房补偿,拟补偿的的价格连地下仓房都买不到。
由于连个固定的住处都没有,老人每天大半天的时间只能在轮椅上度过。这样的场景,让赵凤终日泪流满面。
如今,赵凤依旧走在讨说法的路上。她坚信,同一片蓝天下,会有同样的阳光照射。自己所遭受的委屈,终究会得到一个公正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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