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李子文(石林县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
推荐单位:石林县人民法院
推荐理由:工作36年,李子文立足本职,做好各项审判工作。作为基层法官,他不仅把工作重点放在案件审理上,还在所在部门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在日复一日的案件审理中,无论刮风下雨、风吹日晒,李子文常和法官助理、书记员一起翻山蹚水,深入田间地头,以最大限度便利群众的初心和宣传法治的决心开展巡回审理,让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他撰写的多篇典型案例稿件,入选《中国审判案例要览》和《人民法院案例选》。
作为退休党支部书记,李子文将“抓基层党建促队伍建设,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好法官”作为自己的座右铭,认真组织退休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主题党日等活动,积极参与县委组织部“争当实干家,实现大发展”石林县书记讲堂(第四期)录制工作,党支部活跃度始终在石林县保持前列。
2019年2月,石林县人民法院退休党支部被昆明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评定为昆明市离退休干部“示范党支部”。李子文先后被昆明市委市政府、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石林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个人”“十佳政法干警”“昆明市专案查办案件先进个人”“昆明市法院系统爱岗敬业标兵”等,荣立三等功一次。2023年,他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云南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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