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长宁镇组织召开电动自行车经营户集中约谈会,城区40余家电动车经营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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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长宁县市场监管局现场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营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把进货质量关,严禁销售来源不明、无CCC认证、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就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的社会危害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讲解;长宁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近年来的电动自行车失火典型案例进行介绍,并对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等提出相关要求。

会议强调,要紧盯重点,加强监管。开展联合检查,强化对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及充电器等销售环节质量监管,严厉打击违规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的违法行为;要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各经营者要认真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相关制度,严格把好进货关、质量关,确保产品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质量可靠;要强化宣传,凝聚合力。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引导消费者理性购买并正确使用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产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大电动自行车监督检查力度,拓宽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行动,通过联合监管、行业自律、企业履责、社会监督形成合力,共同筑牢电动自行车安全防线。(张诏琳 何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