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劳动力不足、人口老化严重,港区全国人大代表近日与特首李家超会面提交《施政报告》建议,席间人大代表林顺潮提出重新吸纳“双非”人士,增加香港人口至1000万。双非儿童问题10多年前引发社会巨大争议,政治上相当敏感,据闻与会人大代表听到该建议亦“一额汗”、“你眼望我眼”,认为并不可行。
基于2001年终审法院对“庄丰源案”裁决,配偶为非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内地孕妇在香港所生子女拥有香港居留权,此后大批双非孕妇来港分娩,让子女获得居港权,惟问题持续恶化,衍生医疗及母婴服务紧张、学位不足等问题,加剧两地矛盾,政治上甚至催生了本土派。
前保安局局长黎栋国指,据《基本法》24条,只要是中国公民在港生下的子女,不论父母有无居港权,子女均有居港权,此法理原则至今无变。
梁振英当选特首后,即提出实施双非零配额,2013年起透过行政措施执行,公私立医院不再接受非本地孕妇预约分娩服务。20年过去,这批双非儿童逐渐长大成人,但他们父母无居港权,在港无依无靠,又无法享用内地福利。去年8月就发生双非儿童母亲疑希望12岁儿子能在港接受良好教育,将其“遗弃”在广华医院事件。
有港区人代表示,特首席间没具体回应林顺潮的建议。有人代指,重启双非在政治上绝不可行,“单单要安抚市民接受都搞唔掂”,认为香港“由乱及治”没几年,此时不适合提出可能挑动两地居民矛盾的政策。另一代表认为,只要有能力贡献香港社会,不论来自任何地方都欢迎,惟双非问题有特殊性,他们在港欠缺足够支援,融入香港也有不同困难。
当年主事官员、前保安局局长黎栋国指,当时政府以行政措施堵截双非孕妇,据《基本法》24条,只要是中国公民在港生下的子女,不论父母有无居港权,子女均有居港权,此法理原则至今无变。但他认为应维持现行政策,若政府觉得有需要吸纳具经济能力家庭来港,大可微调各项输入人才计划或投资移民政策,吸纳即时提供劳动力的优才家庭,根本没有必要刻意放宽双非,还未计双非家长难以来港照顾子女等问题。
细看林顺潮事后新闻稿,其建议是有条件重启,包括需确保家长有经济能力抚养子女到18岁成年,例如参照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需在港有一定额度的获许投资资产。
林顺潮指,内地“北上广深”四大城市都有一、二千万人口,香港只有七百多万,加上人口老化,不足以产生“规模效益”,需重新检视人口政策,优化人口结构。他指没有任何法规政策会永远合时,过去双非引发的问题,社会可讨论如何改善,例如设配额等。有人代亦称对建议不抗拒,引发社会对人口政策讨论,未尝不可。
李家超近日频频会见各界听意见,据闻他昨提到政策出台如十月怀胎,对于不同可行建议,政府一直有研究跟进或商讨,但要正式落实才能公布,中央向港再赠大熊猫正是一例,外界未必知悉具体操作,但相信熟悉国情的人代一讲就明。
香港“双非”小档案
香港“双非”政策是指香港特区政府对非香港居民的非本地孕妇(即“双非孕妇”)在香港分娩的限制政策。
1. 背景
人口问题:香港面临人口老龄化和出生率低的问题,政府希望通过吸引外来人口来缓解这一情况。
医疗资源紧张:随着非本地孕妇前来香港分娩,香港的医疗资源受到压力,公共医院的产科服务面临严重负担。
2. 政策起源
2001年政策:香港政府在2001年开始逐步加强对非本地孕妇的管理,要求非香港居民在香港分娩需提前申请。
2003年法律修订:2003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通过法律修订,规定非本地孕妇必须在分娩前获得特别许可。
3. 政策实施
申请程序:非本地孕妇需提前申请分娩许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经济能力、医疗保障等。
限制数量:政府设定每年的分娩名额,以控制非本地孕妇在香港的分娩数量。
4. 社会反响
公众关注:政策实施后,社会对“双非孕妇”问题产生广泛讨论,部分市民对非本地孕妇的涌入表示担忧,认为会影响香港的医疗服务和社会资源。
法律争议:一些非本地孕妇和家庭对政策提出法律挑战,认为此措施限制了他们的基本权利。
5. 政策调整
不断修订:根据社会反响和实际情况,香港政府不断调整政策,以更好地平衡医疗资源和人口需求。
加强监管:政府加强对分娩申请的审核,确保非本地孕妇的分娩不会对香港的医疗系统造成过度压力。
6. 现状与展望
持续关注:随着社会对“双非”问题的关注持续,香港政府仍需在政策上进行灵活调整,以应对人口结构变化和医疗资源的压力。
政策的可持续性:未来,如何在吸引外来人口与保障本地居民权益之间找到平衡,将是一个重要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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