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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我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推进“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为抓手,全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东莞样本。

充分发挥政法部门主体作用,在社区警务、民生难点、诉源治理、人民调解等工作中发挥自身职能优势,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不断完善“党政主导、政法主推、镇街主抓、部门主责、社会参与”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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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东莞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