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眼,三年就过去了。

2021年8月18日,安庆发布了关于加强市区电动车规范管理的通告。

通告中提到,对非标载人三四轮车实行“临时通行标识”的3年过渡期管理,到2024年8月18日,也就是明天,这种车就不准上路了。

精彩安庆 摄

在近日的1584政风行风热线中,有市民咨询:三四轮电动车18号之后禁行吗?

对此问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回复:

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市区电动车规范管理的通告》,自2021年8月18日至2024年8月17日,对非标载人三四轮车实行“临时通行标识”的3年过渡期管理,到2024年8月18日,市区非标载人三四轮车悬挂的“临时通行标识”失效,非标载人三四轮车不再有上路通行权。该项工作市政府已于2021年8月18日向社会进行了通告,详情请电话咨询交管12123。

图源:网络

所谓非标三、四轮电动车,是指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具备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所申领上牌条件的三、四轮电动车(含城市观光车、老年代步车、低速代步车等)。

终于到了这一天,对此你有什么想说的?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信息来源:精彩安庆综合安庆综合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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