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一则女艾滋病患者的疯狂发帖令人不寒而栗。女子称曾与279名男性发生过性关系,其中还有派出所所长,而且这种生活还在继续。她称自己不后悔,并表示这些道貌岸然的男人都是她的玩物。一时间,名单上的人成了关注焦点。真相披露后,更是令人唏嘘不已。
女子自称闫某,她在博文中讲述了自己的悲惨经历。
母亲在她年幼时改嫁,继父趁母亲不在家性侵了自己,并且恐吓她不能讲出去,否则就打折她的双腿。后来,闫某孤身一人来到北京务工谋生。
因为自己文化程度低,而且也没有什么技能,所以一直没有稳定的工作。在闲暇时间,她与一帮姐妹相识。她们怂恿闫某去歌厅去坐台,并说男人的钱好赚。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闫某也实在是走投无路,于是便去歌舞厅去上班了。虽然刚开始觉得有点别扭,可是有了利益驱动,她很快就熟悉并且乐此不彼了。
2009年10月13日,闫某露出了自己锋利的獠牙。她不仅在博客中发布了大量裸露照片,还公开宣称自己检查出了艾滋病,要报复社会。
据闫某在博客中晒出的性接触者通讯录显示,其中共有279个电话号码。而这些电话号码的属地,则主要分布在北京、河北、广东等地。
闫某说,这还只是其中一部分。对于当初的选择一点都不后悔,这些道貌岸然的男人都是自己的玩物。为了报复社会,她每天还在向不同的人传染病毒。
太吓人了!如果这一切都是真的,那么这279名男子都是谁?他们现在的情况怎么样?有没有传染给其他人呢?
接受采访时,闫某再次谈到了继父。她表示,自己的未婚夫不嫌弃自己做小姐,但是继父却不肯放过自己这棵摇钱树。
继父为了能利用自己的美色继续给她他赚钱,于是将未婚夫骗到家里痛殴一顿。随后,未婚夫再也没有联系自己了。
闫某坦言道,自己这样做,是因为自知时日不多了,想在临终前再见未婚夫一面。而自己不仅痛恨继父,也愧对母亲而不敢言说。
此事一经发酵,迅速在互联网上引发轩然大波,并引发了媒体和警方的关注。
有记者前往闫某老家了解情况,却被告知了完全不同的版本。闫某和家人称,博客上的这些东西并非自己发布的,而是有人故意栽赃陷害。
河北与北京两地警方联手,很快就查清了事实真相。原来,发布这些博客的确实不是闫某,而是另有其人,而这个人竟是闫某的前男友杨某。
2008年初,闫某与杨某在北京相识并同居。一年后,闫某不同意与杨某继续交往,而杨某则是死活不肯分手。眼看闫某对自己死了心,杨某便打算报复她。
杨某购买了笔记本电脑、网线、打印机、塑封机等设备,然后将两人的私密照片配上文字打印,然后驱车前往闫某老家散发。同时,也向闫某亲友手机发送这些图片信息。
闫某的母亲说,继父强奸女儿的事不属实,而且自己也不会让女儿干那种伤风败德的事。经过三次检测,闫某HIV抗体呈阴性,证明她压根就没有感染艾滋病毒。
谈及炮制这幕网络风波的初衷,囚室内,杨某泪如雨下,泣不成声。他无法接受与闫某分手的现实,企图借此抹黑闫某,让她无法嫁人,最后只能和自己在一起。
最终,杨某因为涉嫌诽谤罪被判刑。
那么,从法律角度如何评价此事呢?
杨某的行为涉嫌构成诽谤罪。
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杨某明知闫某并未感染艾滋病,却造谣生事称其患有艾滋病,并且还炮制了279名所谓嫖客的通讯录,在客观上已经对闫某的名誉造成了严重侵害,主观上持故意态度。因此,应当以诽谤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终,法院以杨某犯有诽谤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任何侵犯他人隐私、散布谣言的行为都应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媒体也承担其应有的责任,倡导理性报道,避免未经核实的消息误导公众,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杨某为自己的疯狂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而闫某虽然自证清白却仍旧被成功抹黑,还被公司解雇了。虽然大家知道她是被陷害的,可是毕竟网上那些照片是她本人,就连婚嫁都成了问题。
这不仅仅是一场简单的网络闹剧,它是爱而不得后,扭曲心灵的畸形产物。它既照亮了杨某内心深处的阴暗,也映照出人性在极端情感下的脆弱与疯狂。杨某割裂了闫某的未来,却未曾料想,这同样是在自己心上刻下了无法愈合的伤痕。
而对于女孩子来说,这起事件绝对是一个深刻的教训。女孩子务必要洁身自好,谈恋爱时要擦亮眼睛,避免发生婚前性行为。一旦隐私被侵犯,一定要及时报警,以免引发更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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