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长沙9岁女孩被老师砸成重伤”案由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开庭。
庭审有6个小时,砸伤晨晨的被告人宋某明为自己的犯罪作了辩解。
他称事发当天自己上了多节课身体疲惫,还有乙肝。当时,他拿起三角尺是想吓唬学生,因身体虚弱、手发抖使三角尺脱落致晨晨受伤。
他在法庭上狡辩想推翻之前做的笔录:为震慑学生掀翻桌子,拿起三角尺折断并砸向要惩罚的另一名学生,断三角尺却砸到了前排的晨晨头上。
去年9月6日,湖南一9岁女孩晨晨头部被男老师宋某明用钢化玻璃三角尺砸成重伤,钢化玻璃戳进伤口约5cm,开颅手术做了5个小时,才取出颅内玻璃碎屑。
虽然治疗结束出院了,但晨晨留下了重伤二级,并伴有后遗症如抑郁、易怒、记忆力减退。
父母的心疼、心痛谁能体会得到?
公诉人认为宋某明涉嫌故意伤害,建议判刑6-8年,还得民事赔偿。
宋某明由人民教师成了犯罪者,免不了吃牢饭。但是,不管他吃几年牢饭都无法弥补对晨晨造成的永久伤害。
我们一直用师德来衡量一个教师是否合格,可是师德能约束一个无爱心、缺乏教育管理能力的老师吗?
做一名老师的首要条件是爱学生、接受学生。
8、9岁的小孩正处在爱玩、调皮的年龄,老师需要了解、接受这些孩子的特点,并在教育、和学生相处中喜爱上孩子们调皮的样子。
老师喜欢孩子,满足孩子玩乐需求,学生才会亲近、尊重老师。
可是,有老师看见孩子活泼、好动、调皮就生气、发怒,他乐意看到的是玩偶一样的孩子,可以经他任意摆布,只知学习,不会犯错。
老师讨厌爱玩的孩子,孩子就不喜欢老师,甚至见到这样的老师就烦。
老师没有爱心,靠师德约束是竹篮打水。
做一名老师还需要掌握教育管理专业知识。
学生不懂事,需要老师来教,老师教会学生正确做事,学生才不会在课堂上乱来。
不管任何老师,都需要教学生走进教室时该做的得体行为,还要教学生上课时做哪些准备(准备书本用品、调整心理状态、回忆知识、礼貌迎接老师等)。
除了课前行为,老师要教会学生如何得体上课,如何课间活动等,还要带学生反复练习,直到学生形成良好习惯。
可惜,新入职老师只参加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和面试,没有进行任何教育管理学生的培训就上岗,就如没有经历实习的医生就给病人看病,做出的行为会很危险。
新老师摸着石头过河,简单复制着自己小时候接受的落后教育方式,书本上学的理论、法规、师德红线仅仅在脑袋里知道,从不会用来指导具体的教育管理行为。
所以,即便现在有《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规范教师的行为,仍有很多老师手握一把戒尺才敢走上讲台,拿起戒尺责打学生,学生才能听话。
老师缺乏教育管理经验、能力乱来,师德仅仅是个摆设。
这起案件警示我们,仅师德无法规范教师行为,要让教师依法从教,需要严把教师准入关口,上岗前就应接受培训,只有爱学生、掌握教育管理基本方法的准教师才能登讲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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