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81 岁高龄的周荣清近40 年的“冤屈”敢问路在何方?

编者按: 党中央明确提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守护江山 就 是守护“人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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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示一(惠山区钱桥街道大门口)

【一】依法依规依纪恪尽职守却“惨遭打击”:近日,网络上疯传着一封上海年逾81 岁高龄的老人周荣清的举 报信。信中说,自己曾依法依规对时任(1985 年)乡党委副书及其家庭记龚 某清多“领”250.00 元钱(大写 贰佰伍拾元;1985 年其工资32.00 元/月)的事情如实向其上级领导做了汇报。

此后,他本人的命运“就成”了一个“人生悲剧”——没有任何理由便被“解除主 管会计职务,例为待配干部”;最惨时90天里其全家仅仅领到了75.00 ( 大写 柒拾伍)元“工资”——平均每人每天仅0.21(大写 零点贰 壹 )元;老婆因周荣清事件在其乡机关大院内被无故殴打;两个儿子 也时常遭到周围同学的侮辱谩骂,甚至连参加学校春游的资格也被剥 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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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示二:(周荣清退休证及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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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示三(周荣清的举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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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示四(周荣清手持身份证的图片)

周荣清、上海人、男、汉族、身份证 320283194304034811 、 非 中共党员,家住上海市徐汇区田东路漕溪四村;1985 年 2 月 任江苏 省无锡市惠山区钱桥乡财政所主管会计——国家正式在编干 部,2003 年5 月正式退休,现在仍然享受着时下正常的工资福利。

为此(因举报信),北京、天津、重庆、广东、海南、河南、河 北、山东、新疆、黑龙江、山西及上海等地的记者、网红等纷纷专程 赶到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深入到大街小巷、餐馆饭店及闹事集镇等 地进行了实地考察、暗访,甚至找到了与周荣清事件有工作关联的领 导、同事、外卖小哥等人了解情况……尽管当地某些“领导”不愿接 受采访,但笔者仍然通过各种办法“理清了周荣清事件”基本脉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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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示五(龚某清多领工资250 元的签字证据)

【二】不忘初心坚守使命却惨遭“横祸”:1985 年3 月2 日晚,钱桥乡政府财政所主管会计周荣清在结 账 时发现乡党委副书记龚某清多“领”了250.00(大写 贰佰伍拾)元 钱——当时250 多元钱绝对算上一笔巨款。于是,在良知、使命和 法 律(《会计法》)的支撑下,周荣清分别向时任乡党委书记彭某明,乡长俞某然完整的汇报了龚某清多“领”250.00 元钱的事情。

突然, 在 1985 年5 月9 日,乡党委书记彭某明、党委副书记龚某 清(当时 多领 250.00 元钱的人)和乡长俞某然等一起找周荣清“ 谈话”—— 要将周荣清调离主管会计岗位,去做会计辅导员。同时要 求周荣清交 出所有相关账册。然而,做出决定的原因竟然是“周荣清”不会记账。 据周荣清本人亲述,我原在新疆某地银行工作了20 多年 ,后来才被 调到钱桥乡财政所做主管会计,竟然说我不会记账。换言 之,既然他 连“账”都不会记,怎么还能担任“会计辅导员”呢?然 而,这个决 定还是由多“拿”国家钱的人龚某清参与做出的。

具体的 处理情况及 内容如下——

第一,由当时的无锡县纪委(周荣清的政治面貌是“群众”而不是中共党员)出面处理周荣清;

第二,解除周荣清本人原主管会计职务,“例为待配干部”;

第三,强行剥夺了周荣清依法享有的劳动权,并强行查封了由其 经手的一切账本、文档和私人物品等; 经手的一切账本、文档和私人物品等;

第四,“待配”处理时间达“6570 多天”——整整18 个年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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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示六(被强行封存的档案及账册)

根据 1985年1月21 日颁布的《会计法》第三条规定,各地方、各 部门、各单位的行政领导人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执 行 本法,保障会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任何人不得对会计人员打击 报 复。对于认真执行本法、忠于职守,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给 予 精神或物质的奖励(法条原文)。

《会计法》第十八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的时候,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无权自行处 理的,应立即向本单位行政领导报告,请求查明原因,做出处理(法 条原文)。第十九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认为对违反国家统一 的财政制度规定的收支,单位行政领导人坚持办理的,会计机构、会 计人员可以执行,同时必须向上级单位行政领导人提出书面报告,请 求处理,并报审计机关。

上级主管单位行政领导人在接到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报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做出处理。会计人员不向上级 主管单位行政领导人提出报告的,也负有责任。

1985年8月 13 日至 24 日,无锡县委就派出了“联合调查组” 进行所谓的情况调查。调查组的成员有中共无锡县纪委钱锦秋(报告 执笔人)、无锡县人事局顾洪柏、无锡县财政局徐旭光和王祚祥。

他 们针对周荣清的事件进行了专门调查,最后做出了如下结论——

A时任乡党委副书记龚某清多“拿”的250.00(大写 贰佰伍拾)元钱竟然是因严某坤副所长和出纳员吴某英工作失误所致(并很快就将这250.00 的账目“做平”);

B1985年的9月 17 日无锡县纪委竟然做出了将主管会计周荣 清调离原岗,并向全无锡县公布(其理由是周荣清“不会记账”);

C周荣清被强制“离岗”,强行封存其主管的所有账册,“例 为待配干部”(一直持续到2003年5月正式退休为止”——长达6570 多 天)。

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该受处理的人却翻转成了“处理 别 人的人”;该受奖励的人却翻转成了“被处理的人”?究竟是不是“打击报复”?这就就类似于“让小偷去当法官,让法官去当‘被告’一 样荒唐。同时更让人“恐惧”。

首先,各级纪委的主要任务是——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 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3)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 较 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

4)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等。

其次,无锡县纪委书记曹某伟(现已故)亲口说,因你(周荣清)不是党员,根本不可能签发什么对你处理的文件。因此让你和你全家 所受的“冤屈”只能请你谅解了。

针对以上情况,笔者有几个疑问——

第一,按国家规定,待配干部期限最长六个月,且在此期间工资、福利待遇照常发放,而到了周荣清这儿却成了18年——6570天,为什么?

第二,从 1985年3月2 日直到2024年7月2 日已经超过了三 十九年零六个月——14417.5 天,周荣清艰难的“维权之路”可能已 经成为了“中国的维权之最”。周荣清写信找过原中央财政部部长王丙乾、原江苏省省长顾秀莲、原无锡市委书记邓鸿勋等,且他们都做过明确批示——要恢复周荣清的主管会计职务。请问钱桥乡、无锡县相关领导对上级的批示为什么不执行,为什么?

第三,从 1985年到2003年十八年间,假设一直是“待配干部”, 按规定其应该增加的工资、年终奖和福利分房等多项待遇到底该不该 解决,什么时间能解决?

第四,据原无锡县纪委文件【(锡纪文 1985)28号。1985年9月17 日作出该文件】,结论为对周荣清的“处理”不是“打击报复”, 那到底是什么?到底是什么?

第五, 周荣清的维权之路历经近39.5年——14417.5天,敢问 他的“维权”之路究竟在何方,究竟还能有多远?

第六,因为周荣清和龚某清二人都是“涉250.00(大写 贰佰伍 拾)元钱“当事人”,无论从任何一个角度出发,处理周荣清的人也 绝对不可能是龚某清本人,龚某清本人为什么不回避?

第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守护江山就是守护人民 的 心。这里的“心”包括周荣清的“心”吗?

针对上述问题,希望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的相关领导、相关部门能够给予关注,希望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 下给予周荣清一个“说法”、给全社会一个“说法”。

周荣清电话:13818262106

021—54486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