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党副总统候选人沃尔兹要在当地时间8月17日专程赶往深红州内布拉斯加州拉票,他为何要这要做呢?

自1964年后,在总统选举中,赢得内布拉斯加州普选票的人,就一直是共和党人。本世纪以来的六次大选中,民主党人在内布拉斯加州的得票率分别为:33.25%(戈尔)、32.68%(克里)、41.6%(奥巴马)、38.03%(奥巴马)、33.7%(希拉里)、39.17%(拜登)。

内布拉斯加州是中西部州,算是农业州,也是沃尔兹的出生州,20岁时他才离开内布拉斯加,前往德克萨斯求学。且他的个人形象与言谈举止,与红脖子类似,因此他去他的老家拉票,确有一定的意义。

但这并不是最重要的原因。

根据宪法,一个州的选举人票数量为该州的联邦参议员人数加上该州的联邦众议员人数。

各州均有2名参议员,且各州至少有1名众议员,所以每个州的选举人票,至少为3张。

内布拉斯加州人口不多,所以只分配到了3名众议员,因此有5张选举人票。

在总统选举中,美国有48个州与华盛顿特区采取“胜者全得”制度,但是在内布拉斯加与缅因州,却不是这样。在这两个州,选举人票并非由胜者全得,而是由总统候选人分配。

是按照候选人在该州的得票率、按比例分配吗?也不是。而是综合了“胜者全得”与“按区分配”的方式。

由于在每一个州,其选举人票的数量都是2+该州的联邦众议员人数(其中的“2”代表了该州的联邦参议员人数)。且联邦参议员是在全州范围内不分选区选出,所以,内布拉斯加州有2张选举人票,仍然采用“胜者全得”制度。谁赢得了该州的多数普选票,这2张选举人票就归谁。

剩下的3张选举人票,则是“按区分配”。内布拉斯加有3名联邦众议员,因此该州被分成了3个联邦众议员选区。哪位总统候选人在哪个众议员选区内赢得了普选票,代表该选区的那张选举人票,就归他所有。

因此,内布拉斯加州虽然是深红州,但是民主党总统候选人仍有可能在该州赢得1张选举人票。该州的第二国会选区是一个城市选区,囊括了最大城市奥马哈市,此次沃尔兹便要前往奥马哈,以争取能够拿下1票。其余的两个国会选区,他就不必去了,去了也是白去。

今年初,内布拉斯加州议会内有共和党人希望制定一部新的州法,以改变该州的选举人票分配方式,从而避免被民主党候选人薅走一张选举人票。

内布拉斯加州议会只有一个院(全美国唯一的只有一个院的州议会),共49人,其中共和党人为33人,且州长也是共和党人。

但是该州并没有通过相关立法。

我分析,原因有三个:

1)民主党候选人虽然能赢得一张选举人票,但并不总是如此。本世纪以来的6次大选中,民主党只有两次在该州拿下1张选举人票。

2)为了照顾某位候选人而专门修改州法,可能最后会适得其反,肯定会遭遇司法挑战,不一定就会成功,从而白费功夫。

3)缅因州是蓝州,有4张选举人票,该州的选举人票分配方式,与内布拉斯加州相同。在2016年与2020年大选中,川普都在该州赢得了1张选举人票。该州的议会两院与州长职位,都由民主党人控制。因此,如果共和党在内布拉斯加州修改了州法,使其有利于共和党候选人,那么民主党可能也会在缅因州修改州法,使其有利于民主党候选人。这一来一去,不就是零和游戏吗?

一共538张选举人票,自己多一张,别人就少一张,然后就有了两票的票差。如果一场集会,能够帮助在这个深红州内的摇摆选区中拿下一张票,那就千值万值了。对于两党而言,都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