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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6-7月组织对全市范围生产、流通市场经营的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蜂产品、糕点、罐头、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糖、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及饮料等19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此次抽检共687批次,已检验687批次;其中681批次符合检验项目要求,6批次不符合检验项目要求(见附件)。具体通告如下:

2批次饮料不合格

1、信宜市池洞镇富泽城超市经营的标称台州格蕾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芦荟风味饮料”(规格:500克/瓶,生产日期:2023-10-29)检出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71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Q/TGLM0001S2023《风味饮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2、高州市金山永鑫果业有限公司生物资源功能产品厂生产的“红粉清泉纯净水”(规格:16.8升/桶,生产日期:2024-06-01)检出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1批次蔬菜制品不合格

1、华润万家商业科技(珠海)有限公司高州太阳城店经营的标称上海大山合菌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珍珠白花菇”(规格:300克/袋,生产日期:2023-12-06)检出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H/T1013-2015《香菇》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1批次速冻食品不合格

1、茂南区新大昌超市经营的标称广西南宁市亿客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花肉串”(规格:280克/袋,生产日期:2024-01-10)检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19295-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不合格

1、茂名北斗星百货有限公司分界分公司经营的标称江苏泗阳永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凤球唛食用玉米淀粉”(规格:200克/袋,生产日期:2024-04-14)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1批次饼干不合格

1、广东嘉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旺旺发芝麻味饼干”(规格:称重,生产日期:2024-06-01)检出霉菌项目不符合 GB710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市相关县区人民政府网站上查询。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15。

特此通告。

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4日

来源: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