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个亿的现金放在银行也能蒸发?这件事情涉及的三方,优特投资、某银行和某证券公司,到底应该由谁为此事负责?事情败露之后,各方表示均不知情。被踢皮球的普通民众甚至连告谁都不知道。
那我就从整个业务线来帮大家梳理一下,幕后黑手到底是谁?因为从业这十几年,我亲自设计并发行了十几支产品,这中间的门门道道我还是很清楚的。
首先,如果要把钱转出去,那就必须具备转账功能。但是想要给产品,也就是存放着投资人这 12 亿的监管账户,开通网银转账功能几乎是不可能的。按照规定,这个产品一开始就根本不可能备案通过,这一步就已经出现了重大纰漏。
而合同签署的时候,必须要由投资人、管理人和托管人三方共同签署,并且进行双录。也就是签署的时候要给投资人录像,合同才能够生效。所以客户这方的同意到底是谁签的?双录视频调出来之后一看就知道了,这很难吗?
另外,托管人是由证券公司来担任的,而托管的银行通常是证券公司的长期合作方。大家平常转 5 万块钱都是被盘问加限额。而优特投资背后的实际控制人黄老板把这 12 笔现金转到 3 家自己控制的壳公司里,没有任何阻碍。银行和证券公司的绿灯到底是谁开的?这已经不是什么所谓的工作失误了,而是有计划有预谋的犯罪。
消息表明,这个黄老板已经“润”到了日本,而不用“润”的人,要不然已经撇清了责任,要不然就是不能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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