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政府决定,任命:

王光满同志为平利县政府教育总督学(兼);

邹成林同志为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

王小平同志为平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正科级);

向华同志为平利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任;

马志洲同志为平利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王光满同志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职务;

邹成林同志平利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马志洲同志平利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吴琴同志平利县公务员局局长职务;

吕晖同志平利县政府教育总督学(兼)职务;

杨兴中、李谦勇同志平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宁陕县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王小东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待遇);

武晓峰同志任县烈士陵园管理所所长,免去县物业管理与房屋交易所所长职务;

马亮同志任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韩耀辉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待遇);

万保华同志任县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社区矫正办公室)主任;

免去廖文彬同志县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办公室)主任职务。

宁陕县政府研究决定,按期正式任命:

韩斌同志为县医院院长(事业单位七级管理岗);

林艳庄同志为县政府信息管理办公室(县联合征信中心)副主任;

赵升军同志为县社会救助中心主任(事业单位八级管理岗);

李智鹏同志为县审计局总审计师;

柯湉同志为县村镇建设事务所所长(事业单位八级管理岗);

成值源同志为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县委管理的国有企业副职);

邓彬同志为县两山生态资源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县委管理的国有企业副职)。

宁陕县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陈玖洲同志为县秦岭生态保护监测中心主任(事业单位七级管理岗);

张鸿波同志为县重点项目储备统建中心副主任(事业单位八级管理岗)。

(来源:平利县政府网、宁陕县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