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军与被执行人赫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赫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张军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01

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赫锐,男,汉族

身份证号码:610423198312******

住址: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王桥镇屈家村六组113号

02

执行案号及执行标的

执行案号:(2023)陕0902执2793号

执行标的:189487元

03

悬赏期限及悬赏条件

悬赏期限:2024年8月5日至2025年2月5日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的行踪下落和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执行到位金额10%的比例支付给举报人。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04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法官

举报电话:0915-3318992

举报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汉滨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五日

(来源:汉滨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