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旭阳,男,汉族,199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2010年12月参加工作,部队退役后到南里岳乡工作,现为南里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2024年8月13日12点10分左右,陈旭阳同志下班回家时,途径曲侯线麻庄村附近,发现路边集聚了不少群众围观,出于工作的职业敏感性,他下车查看情况,发现一辆电动三轮车侧翻在路边有水的河渠里,2个大人和3个小孩共5人被困河水中无法出来,岸上的群众不清楚河内情况,不敢贸然救人,只能在岸上设法求救。面对紧急情况,陈旭阳同志不顾个人危险,第一时间跳入河内救人,最终在群众的合力营救下,将被困5名群众救上岸,并细心询问被救者身体情况,联系协调送到医院检查伤情,除1名成年男子头部受轻伤缝合8针外,其余4人均无受伤。随后,该同志指挥赶来救援的铲车,和岸上群众一起将侧翻的电动三轮车拉上岸。看到事故解决后,陈旭阳同志默默离开。
8月15日,被救者打听到陈旭阳同志为南里岳镇工作人员后,第一时间到镇政府表示感谢并赠送锦旗。被救者家属说:“正是因为你的见义勇为和热心好心,挺身而出,让我们一家5口及时获救,拯救了我们的家庭,非常感谢您。”
陈旭阳同志工作以来,一直尽职尽责,实干担当,始终保持军转干部的优良作风,践行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乐于奉献,甘于付出,为人亲和,在镇机关有较好的口碑评价。此次救人事件足以表明,陈旭阳同志是全县干部群众学习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