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交通执法总队高速公路五支队一大队通过高频车辆核查系统,锁定了一辆涉嫌非法营运的白色小型轿车,查处一起非法营运行为。

杨某与其租赁的网约车(交通执法总队供图)

8月15日,该车在通过永川收费站上道时被数字执法室锁定,并往S7高新南收费站方向行驶。经现场检查,发现该车虽取得了网约车营运证,但驾驶员杨某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证。车上搭载的3名乘客均未通过正规合法的网约车服务平台接单,而是杨某私下巡游招揽,乘车费用则是通过线下支付。

杨某自称是一位生意人,经常往返于永川与渝北间运输商品。为了节省成本、拓宽收入来源,他从网约车公司租赁了这辆新能源车,既用于日常货物运输,又试图在空闲时段兼职跑网约车,以补贴高速公路通行费用和日常生活开销。然而,这一看似"一举两得"的做法,实则触犯了交通运输法规,扰乱了市场秩序,对乘客安全构成潜在威胁。

执法部门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对杨某处以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经查询,杨某已是第二次从事非法营运被处罚。执法部门还将案件移交给公安交巡警大队,对其实施暂扣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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