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小明,今年59岁,现任栾川县司法局石庙司法所所长,1995年进入司法行政队伍,一直在基层司法所工作,一干就是29年,哪里有纠纷,他就出现在哪里,哪里的事难下,他就主动请缨去“啃硬骨头”,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二十余载,寒来暑往,数千个日月轮回中,段小明始终把忠心献给党,把爱心献于民,倾心的付出换来了累累硕果。工作以来,他先后调解矛盾纠纷400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9%,为群众累计挽回经济损失900余万元。他个人先后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河南省优秀人民调解员”“洛阳市优秀人民调解员”“洛阳市十佳司法所长”“栾川县百名栾川好人”等荣誉。
他信奉的格言:凡人民所需者,莫不全力而为
刚接手工作的时候,他感觉人民调解不好做,但接手的案件多了,他发现要干的好,没有其他诀窍,只能用百倍耐心、千倍细心、万倍信心去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在生活中,他是一个“急性子”,在工作中,这个“急性子”却有耐心,他常常是“急”群众之所急,他把群众当做自己的家人,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全心解决他们的纠纷。他一直坚持为民服务的初心,以群众呼声为第一信号,以群众利益为第一追求,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在石庙镇,哪里有千钧一发的群体性事件,哪里就有段小明振臂疾呼的忙碌身影;哪里有不可调和的重大矛盾纠纷,哪里就有他忙里忙外的调解脚步,他是替政府排忧,为百姓解难的人民好公仆,是守一方平安,护一方幸福的忠诚卫士。老百姓这样评价他:段所长是个好人,在石庙镇我们都知道他,有啥事都找他,从不推诿,是我们老百姓贴心人守护神!
他秉承的态度:打铁还需自身硬
段小明深知,做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没有工作方法不行,没有过硬的法律知识更不行。他牢记只有不断更新知识才能顺应新时期特殊环境的需要。几年来,虽然自己收入微薄,但对于学习他却出手阔绰,花费上千元不断购买、征订相关书籍和杂志,掌握国家最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最新司法解释,学习国家现行政策,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不断学习积累,他的业务水平不断提升。现在的他,在调处矛盾纠纷时,经常引经据典,法律条文信手拈来,让那些自认为知晓法律,胡搅蛮缠的当事人哑口无言,甘拜下风,从而使矛盾纠纷迅速得到化解。
他坚守的品质:俯首甘为孺子牛
作为一名司法所所长,他不嫌担子重,作为一名调解员,他甘于奉献,乐于吃苦,一心扑在工作上。为能及时成功地解决纠纷,无论天气好坏、时间早晚,无论酷暑严寒、风霜雪雨,总是及时到达现场,甚至一天跑两三个点调处纠纷,骑摩托车往返几十公里,顾不上吃饭,持续工作10多个小时,自付油费、电话费;不计较个人得失,任劳任怨。工作中,他总是不考虑自己,不多休息反而更加认真工作,特别是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以来,他为了让群众安心在家,安心渡疫,创新调解方式,平时不会玩智能手机的他,也让孩子教着建微信群,跟调解员们微信视频。疫情形势严峻的时候,遇到较为复杂的案件,他把镇相关负责人、法律顾问、当事人拉到一个微信群进行视频调解,他老伴笑称:“看当事人的时间都比看我的多”。尽管疫情无情,但他主动作为,带领着辖区内的调解员调解66起疑难复杂纠纷,为企业的复工复产、群众的安居乐业,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他追求的目标:创新才能迎来发展
段小明用他的实际行动践行着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努力做一名人民满意的调解员。他深知矛盾纠纷的源头是群众对法律意识的淡漠,是法律知识的匮乏,他逐村筛选,为每个村选拔培养“法律明白人”,建立了30余人组成的村级“法律明白人”队伍,进一步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走深走实。开拓“普法+民调”模式,他每月都要组织法律明白人、民调员、村级法律顾问轮流到10个行政村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学校、进村组”等普法活动,多方面进行普法宣传,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宣讲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让广大群众潜移默化地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从而增强法治观念,从源头遏制矛盾纠纷的发生。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段小明的身影,出现的问题和矛盾总能得到及时调解,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为辖区的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来源 栾川县司法局)
【编辑 滢滢 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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