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经不起推敲,此前还信誓旦旦表示,
两名20岁以下的考生被录用,符合《劳动法》和公务员录用法规的河南省监狱管理局,最终还是改口了。
据南方新闻网报道,8月16日,河南省监狱管理局发布情况通报,
经调查核实,应届生韩某某出生年月存疑,决定不予录用;
应届生王某某未发现有影响录用的情形;针对网民反映的年龄问题,河南省监狱管理局将作进一步调查。
从表面看,事态平息了,“18岁考生上岸”事件确实存在问题。
仔细推敲则不尽然,如此严肃的问题,不是一句“出生年月存疑,决定不予录用”就能解释清楚的。
既然“出生年月存疑”,在审查时为什么没有发现?是真的没有发现还是假的没有发现?所谓的“出生年月存疑”,到底是虚报还是改报?其所读大学是否知情?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是否存在造假现象?这名考生进入郑州大学时的年龄是多少?是真实年龄还是被改过的年龄?如果是改过的,是谁帮着改的?
反过来,如果监狱管理局方面不能提供确凿证据证明考生的年龄存在问题,而只是存疑,就没有理由取消考生的录用资格。
既然监狱管理局做出了取消考生录用资格的决定,给出的理由就不能含糊不清,必须明明白白说清楚
,否则,也是对公众知情权的不尊重。
同时,符合录用条件的19岁考生,是否也该回应一下,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有少年班吗?何时开始招少年班的?招了多少少年学生?否则,15岁上大学的年龄,也是值得质疑的。
也就是说,
这起引发广泛关注的“18岁考生上岸”事件,并没有因为官方的通报而质疑消除,相反,还有许多问题需要官方回应,
建议监狱管理的主管部门也能介入调查,真正把问题弄清楚,给公众一个可以信服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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