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布通知,确保药品耗材集采中选产品顺畅入院】8月19日,上海市发布通知,要求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确保中选药品和耗材的采购与使用。通知明确,医疗机构不得因费用控制、药耗占比等因素影响中选产品的采购和使用。医疗机构必须从中选企业指定的经营或配送企业采购中选产品,并实行零差率销售,严禁“二次议价”。对于未纳入集采协议范围的医疗机构,其采购价格不得高于联盟集采中选产品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