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下午,潇湘晨报记者从家属处获悉,河南新郑三中女教师上网课遭“爆破”后猝死一事,法院已经宣判。家属未告知结果,只是表示“都结束了”,“不管结果有没有完全达到预期,都已经有个交代了”。(据央视网,“网课爆破”指,网课参与者泄露网课会议号和密码,随后不法分子有组织地“入侵”在线课堂,通过强行霸屏、刷屏骚扰信息,乃至辱骂师生、播放不雅视频等极端方式,恶意扰乱教学秩序的行为。)

媒体此前报道,2022年11月2日,网友小泽发文求助称,10月30日,她接到老家电话,被告知其45岁的母亲刘女士在家去世。事发前其父亲在外地工作,她和妹妹在外地上大学,母亲是新郑第三中学老师,十月中旬起独自在家上网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小泽在微博求助

根据小泽从其母亲的学生处获得部分网课录屏资料显示,2022年10月28日刘女士在钉钉平台上网课期间,突然有多个不明身份的网友进入网课会议室。通过语音辱骂、投屏等多种方式干扰课堂。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多个不明身份的网友进入网课会议室辱骂刘女士

在此期间,刘女士曾出言阻止,但干扰者并未停止谩骂。有学生称这些人是外校学生,通过邀请码进入课堂。之后刘女士下线,有学生发消息安慰她并分享防止陌生人扰乱课堂的办法。

据小泽父亲回忆,刘女士去世前一周的网课期间,就曾有人进直播间谩骂,他曾强行关掉刘女士的直播。

2022年11月2日17时,新郑市教育局发布情况通报:10月28日,新郑市第三中学教师刘韩博在家上完网课后意外离世。新郑市教育局深感惋惜和痛心,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成立善后工作专班,目前经公安机关调查反馈,排除刑事案件可能。

同时该教育局表示,针对网传刘韩博老师遭遇网暴事件,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调查结果会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新郑市教育局通报

此后,小泽曾在微博上陆续更新此事进展。2024年5月初,小泽曾称历经一年多,新郑市人民检察院终于受理了此案件,希望案件能够顺利走完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的流程。

5月24日,小泽称22日案件从检察院退回给公安部门去补充侦查,说是要补充那些嫌疑人在其他省份作案的事实。

8月19日下午,小泽发布微博称,“终于都结束了。曾经我一直想会以什么样的方式在什么时间结束,结束了才明白所有痛苦不会随着事情的结束而消失。不管结果有没有完全达到预期,都已经有个交代了。要把所有的情绪转化为力量,在以后的人生中时刻告诉自己,妈妈希望我们活得更好。真的谢谢你们陪着我们一家人等了这么久,也感谢在政府部门遇到的所有善良正义的执法者。”

潇湘晨报记者就此询问小泽,其表示“就是都结束了,法院也判决了。”未告知判决结果。

此前新闻

生前遭“网课爆破”女教师猝死一年半后,家属称法院意见为无法起诉

2022年10月31日,河南新郑三中的历史教师刘韩博倒在家中,被发现时已经失去生命体征。在其死亡报告里,死亡原因为“猝死”。

图为刘韩博遗像

当年10月28日晚的网课,成了从教20年的刘韩博生前最后一节课。据当晚的课程录屏,几个不属于课堂的网友涌进网络会议室,以播放音乐、辱骂老师等方式干扰课堂。而据媒体报道,同样的闹剧此前在她的网课上屡次发生。

这群人被称为“网课爆破者”,以观看无措的老师和失序的课堂为目的。同年11月2日,新郑市教育局发布公告称,“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调查结果会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近日,家属方从检方得知,法院给出的意见是无法起诉,建议由公安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新郑市检察院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对于此案的结果及进展情况,我们随后将会适时地对外进行公布。”

教师猝死,生前遭“网课爆破”

女儿希望邀请“爆破者”的同学道歉

妈妈出事后的第三天,小王赶回了家里。回到家里,她看见妈妈的书桌上还放着教案,一本中国哲学简史和国家地理杂志。杂志里夹着一支笔,“像她刚看完前一页,把笔夹进书里然后就起身去做饭了一样。”

从2022年10月妈妈出事,到2023年3月重返学校,这是小王最难熬的一段日子。家里所有的事情都落到她爸爸一个人身上,她也跟着置办葬礼、去学校收拾妈妈的东西、和校方沟通,身心俱疲。“县城还是那个县城,三中还是那个三中,我已经不是那个我了,我失去了最重要的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刘老师生前过生日时,小王给她买的蛋糕

小王的生活并没有因为妈妈的离开而停滞。她和妈妈约好,要考南京大学的研究生,2023年3月,她回到学校,一心放在了备考上。她想,如果真的能考上,开学第一天要穿着妈妈留下的衬衫和裙子去报到,“也算是带着妈妈一起去看看校园了。”

考研结束后,她就一直在联系新郑三中的老师,也打电话询问过侦办案件的警官,希望能够联系到班里那位邀请“爆破者”进入网课会议室的同学,她希望对方能够去妈妈的坟前道歉。但一年半过去,她还是没有等到。

家属:警方称“网课爆破者”团体是惯犯

曾做过六七起“爆破”

2024年1月底,小王曾两次到新郑市公安局新区派出所,和侦查办案的警官会面,警方对案件侦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小王得知,2023年5月,此案警方以刑事案件立案,目前已经侦办结束,卷宗已向新郑人民检察院递交,进入检察院审查阶段。小王告诉记者,她从警方处获悉,这些“网课爆破者”团体已经是“惯犯”,做过六七起“爆破”,行为达到了寻衅滋事的罪名。

今年2月5日,小王和妹妹、父亲先后去了检察院,但检察院工作人员告知她该案没有录入系统,没有案件承办人,即还没有受理。她从警方处得知,案件的卷宗已经多次递交给新郑人民检察院,检察院还未受理,只是曾口头建议以治安管理处罚来结案。

不过这一说法暂未得到证实。4月22日,红星新闻就案件侦办及移送等相关情况,尝试联系新郑新区派出所宣传科了解情况,截至发稿电话未有人接听。

据小王讲述,此后,经相关办案人员联系,小王和新郑市人民检察院信访科工作人员在2月26日见了面。

案子涉及未成年人及网络空间,是棘手之处。“哪怕这些人的行为能够算是寻衅滋事,但是行为的严重情节够不够入刑,也不好说。”小王从检察院工作人员处得知,检察院方面正在等待法院的意见。小王告诉红星新闻,案子从2023年5月警方侦查完毕、退回补充侦查后到再次移送新郑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至今11个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小王给母亲写的信

对此,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林小明律师介绍,按照“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的规定,检察院应当按照规定在一个月又十五日内作出决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因此,审查起诉阶段的期限从法律规定来说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又十五天,如果没有录入检察院系统,则可能尚未移交审查起诉。

法院:案件未移交到法院,无法查询进展

家属称法院意见为无法起诉,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

等了两个月,小王终于听到了一个结果。

今年4月19日,小王父亲再次联系检察院信访科接待主任,对方口头告知他,检察院方得到了法院的意见。小王父亲从检察院获悉,“新郑市人民法院还有郑州市检察院给出的意见是没有办法起诉,还是要让公安做治安管理处罚。”

记者联系到新郑市人民法院,法院信访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该案没有具体的案件承办人,即案件还未转接到法院,没有办法查询案件进展。

红星新闻联系到新郑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对于此案的结果及进展情况,我们随后将会适时地对外进行公布。”对于更详细的具体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公安做治安管理处罚,对方表示需联系新郑人民检察院宣传科,但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小王无法接受这个结果。她仍然希望可以争取到刑事公诉,“刑事附带民事肯定是我们最希望能得到的一个比较公正的结果。”如果最终无法如愿,小王表示自己还会考虑民事自诉。

林小明律师认为,在本案中,追究刑事责任有些难度。根据《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若“爆破者”的行为达到了前述立案标准,则应当立案予以追究,但要证明老师的死亡与“爆破者”的行为具有直接因果关系比较难,除非证据能够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否则,相应行为人的行为或应当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规制。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该案提起公诉的难点在于是否可以认定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但网课爆破是针对特定的直播间,其会产生恶劣影响,但能否达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程度仍有待考虑。在付建看来,这也是检察院迟迟未转为公诉案件的主要原因。

如今,小王未能如愿考上南京大学,经调剂后成功“上岸”。对于是否圆满了妈妈的心愿,小王表示“其实还没有完成,想到这个也是一直觉得很难受很可惜。”对于未来,小王告诉记者,她打算在研究生阶段休学一年,处理完妈妈的事情再继续完成学业,“实在是有点坚持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