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礼物也算嫖娼?”福建莆田,一男子在酒吧喝酒,发现走秀女子非常漂亮,就花了5000元购买了花篮送给女子,女子便与男子去酒店开房

可事发七日后,警方却以转账记录为由,将男子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0元的罚款。从拘留所出来后,男子不服,一纸诉状,将公安机关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撤销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并且申请国家赔偿。

“你的行为已经涉嫌嫖娼,你还有什么想说的吗?”

“不是啊警察同志,我就送了个花篮而已啊?接下来的事你情我愿的啊!”

孙大勇(化名)在派出所极力的辩解,说自己根本没有做任何嫖娼的行为。

他之所以跟那名女子发生关系,都是两人自愿的。

今天早上,孙大勇突然接到了派出所的电话,说有事情需要他配合调查一下。

因为是警察打来的,所以孙大勇不敢犹豫,马上来到了他们所说的派出所。

很快,孙大勇就被带到了审讯室,警察当着他的面展示出来一段转账记录。

上面显示着孙大勇在某一个酒吧消费了5000元。

孙大勇一时之间没有反应过来,他看着那个5000块钱的转账记录。

突然就想起了七天前发生的事情。

那天,孙大勇和朋友约着一起去酒吧玩,他们来到了一个正在开活动的酒吧。

这一天,酒吧里有非常多的模特在走秀。

孙大勇和朋友坐在卡座里,一边欣赏着这些女模特走秀,一边对她们评头论足。

就在看到一半的时候,孙大勇突然将目光锁定在了一个漂亮的女人身上。

女人长相非常漂亮,身材也很完美,简直就是孙大勇的梦中情人。

孙大勇觉得也许这就是缘分吧。于是他拉过了旁边的工作人员。

说希望可以把这个美女介绍给自己,想互换联系方式。

工作人员笑着看着孙大勇,告诉他,他们店里有优惠活动。

只要给模特买花篮,就可以跟她进一步的交流喝酒。

孙大勇觉得这不就是花钱的事情吗,而且给模特买花的还能展现出自己的大方体贴。

因此他毫不犹豫就买了个5000的花篮送给那个美女

收到了花篮的女人走到了孙大勇的旁边,跟他一起在卡座里喝酒。

周围的朋友都觉得孙大勇艳福不浅,还开玩笑打趣他。

和朋友散场过后,孙大勇与美女一起走出了酒吧。

接着酒劲儿,两个人一起来到了旁边的酒店,发生了关系。

第二天一早过后,孙大勇就离开了。

他非常满意前一天晚上的经历,这件事也直接被他忘掉了脑后。

没想到在事情发生了一个星期之后,警察就查处了这家酒吧。

警方顺着转账记录,找到了孙大勇本人。

他们根据孙大勇的转账记录以及双方的证词,判定孙大勇的行为已经达到了嫖娼的标准。

对于这个处罚结果,孙大勇表示非常的不服。

因为他觉得自己只不过,是给模特买了一个花篮而已,这都是自己心甘情愿的。

之后发生关系,也是因为喝了太多的酒,两个人都上头了,这是作为成年人自己可以决定的事情,跟花篮没有关系。

面对孙大勇的狡辩,警察根本不买账。按照法律条约,孙大勇被拘留,并且还罚了钱。

关于这个事情,你有怎样的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消息来源:福建莆田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