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记者 奚钦 通讯员 陈科倩)“夏季行动”开展以来,白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大力整治社会治安问题,重拳打击突出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该所查处一起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案,行政处罚2人。

2024年6月20日22时许,城关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称,在城关镇狮子山某饭馆内有人闹事。接警后,民警火速赶往现场处置。

经调查,6月20日22时许,违法行为人刘某与朋友聂某等人在城关镇某饭店吃饭喝酒期间,汪某醉酒后前来与刘某等人继续喝酒。期间,汪某酒劲上头无故辱骂聂某嫂子。饭店老板制止未果,汪某继续辱骂,刘某听后便使用啤酒瓶朝汪某头上击打,导致汪某头部受伤。经湖北医药学院法医司法检定所鉴定,汪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刘某对自己故意伤害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汪某对自己寻衅滋事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8月12日,城关派出所依法决定对违法行为人刘某处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 500 元;对违法行为人汪某处行政拘留五日,并送往白河县拘留所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