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超载、超限,都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8月19日,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曝光了三起大货车超载典型案例,希望广大货车驾驶员引以为戒,自觉遵规守法、安全文明出行。

货车超载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货车超载,会降低车辆的安全性能和制动性能,加大制动距离,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容易发生严重道路交通事故。此外,货车超载上路,不仅会缩短货车使用寿命,还会对路面、桥梁等道路设施造成损坏。目前,全省范围内正开展货车交通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货车交通安全管理,严管严查货车影响秩序、肇事肇祸突出交通违法,坚决防范货车肇事导致的群死群伤交通事故。

案例一

8月9日10时许,乐东公安交警联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辖区开展夏季整治行动,执勤交警在对一辆琼D号牌重型自卸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疑似超载,随即对其进行称重检查。经称重,该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30%以上未达到50%。

处罚结果:

因驾驶货车超载30%以上未达到50%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吉某被处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3分、暂扣一个月。

案例二

8月10日,定安公安交警在辖区加文线巡逻时,发现一辆琼C号牌重型自卸货车疑似超载,便让其停车接受进一步检查。经称重,该车核载31000千克,实载78420千克,超载100%以上。

处罚结果:

因驾驶货车超载100%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翁某兴被处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暂扣6个月,并扣留机动车。

案例三

8月13日11时29分许,澄迈公安交警在辖区海榆西线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琼A号牌轻型仓栅式货车后车斗里违法搭载8人,且无任何安全设施,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随即让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核查,该车实载10人,2人乘坐在驾驶室内,8人乘坐在后车斗里。经了解,驾驶人吴某华为某单位的司机,因维修工作结束后,为图省事便心存侥幸让工人乘坐在后车斗内,却不料在行驶途中被交警发现。

处罚结果:

因货车违法载人行为,驾驶人吴某华被处罚款100元。(宋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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