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禅城区住建局发布了《商品房交易风险提示》,对于购房者就购房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的五大风险事项进行了提示。

一、商品房预售时,应当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购买预售商品房时,请确认该商品房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不得收取购房款、认筹金、定金、预订款等款项。

非国有土地房地产开发项目(如集体土地建设项目),不能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和商品房现售备案,无法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市民可通过佛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信息网查询在售商品房项目相关信息。

二、商品房预售款应当全部存入预售款专用账户

缴纳预售商品房购房款时,请认真核对收款账户是否为预售证上的预售款专用账户,并将预售款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或对应的子账户,若子账户与主账户不一致,可致电账户开设银行咨询,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预售款专用账户之外收存预售款。

三、选购商品房时,请仔细查看销售现场的公示信息

购买商品房时,请仔细查看销售现场的公示信息,充分了解在售房源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国有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款专用账户、价格、商品房销售进度控制表、不利因素、配建公共设施、周边教育资源、公共交通等。

四、谨慎购买返租型商业物业

在支付购房定金前,应充分了解该项目是否存在直接返租或者关联返租经营行为,若返租主体为开发企业,请向我局进行举报。谨慎购买返租型商业物业。

五、认真核查销售合同条款

请在购房前主动了解所购房屋信息,对于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进一步核实。同时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认真核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和补充协议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