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公安局云冈分局关于无主车辆处理的公告
大同市公安局云冈分局在历年侦查工作、群众工作过程中,依法查扣一批车辆。现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对以下车辆(详见附件)进行公告,请车辆权利人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车辆所有权证明,于公告发布之日起法律规定时限内到我局办案单位认领。逾期未认领的,我局将接照无主财物予以处理,依法上缴国库或统一销毁。
扣押车辆信息如下:
联系人:蔡警官13603521231 雷警官13546065019
大同市公安局云冈分局
2024年8月20日
来源:大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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