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大冶市人民法院

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凡向该人民法院举报

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

本院查实并执行到位的

将分别给予举报人

执行到位金额10%的奖励

大冶市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贵州广黔硅业有限公司、洪镇波与被执行人湖北省磊飞贸易有限公司、曹磊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贵州广黔硅业有限公司、洪镇波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了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件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曹磊

身份证号码:420281199109194274

住址:大冶市大箕铺镇叶家庄村叶家庄湾3组

被执行人:湖北省磊飞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81MA49M19299

住址:大冶市茗山乡彭晚村村民委员会218号

执行案号:(2024)鄂0281执1159号

执行依据:(2023)鄂0281民初8833号民事判决书

涉案标的:5778417元及利息

悬赏有效期:2024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5日

悬赏内容及相关要求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经本院查实并执行到位的,给予举报人执行到位金额10%的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提供同一线索,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被执行人已经发现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本院郑重申明: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其他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个人(单位)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得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714-3188429联系人:法官

(举报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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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来源 | 黄石广播电视台综合

主编 / 冯国栋 责编 / 肖姿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