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层层转包,工人欠薪该找谁要?近日,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臣田社区就接到了这样一起薪资纠纷案件。

据秦某等三位装修工人反映,三人给一店铺装修,完工后却一直拿不到工钱。臣田社区调解人员接案后,联系到该装修工程的总包徐某和二包周某调解。经了解,秦某三人是周某找来给徐某装修工程做工的工人,后徐某因周某工期多次延期而停止合作。秦某三人找周某讨要工钱未果便找到徐某,徐某称三人系周某找的人,且已向周某支付相应工程款项,要三人找周某讨要欠薪,几人因此产生纠纷。

调解人员从各方了解案件事实后,一方面,分别向当事人释明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权利义务,告知徐某和周某,即便二人对工程有争议也不应拖欠工人工资,应当先发放工人工资后再解决双方的问题;另一方面,从情理出发,对当事人的感受表示理解,言明务工人员辛苦做工不易,不应拖欠其血汗钱。

在社区调解人员坚持不懈地普法及说理下,经五次调解,最终徐某同意当场支付15000元彻底了结此事,周某当场支付10000元,剩余的钱以欠条的方式,承诺三个月内结清。秦某等人表示接受,案件至此得到有效处置。

工作人员提醒,务工人员薪资拖欠纠纷时有发生,大部分务工人员事先并未与用工主体签订任何协议,均为口头约定,也未对所做工作进行记录或留痕,因此在产生纠纷时很难对事实进行认定,也给维权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建议务工人员在做工前通过书面形式确认约定好的各项内容,对所做工作也进行记录并及时向管理者上报确认;同时,工程发包单位及承包单位应当对分包主体用工进行监督,也应当预留出保障务工人员工资的款项,以避免此类纠纷的发生。

文|朱文庆 蔡玉兰 田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