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这几年房地产下行,各大房企都不好过,房地产销售也是遇阻。甚至为了刺激房地产市场,多个城市已不再对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进行指导,即取消销售限价,房价逐渐市场化。

目前的困境在于,一方面是房地产市场销售不畅,另一方面已售存量房也陆续发生维权事件。近期,金石杂谈发现,竟然有小区撕毁购房的相关合同(车位、储藏室合同),以前统统不作数,让业主补起了差价,着实离谱。

8月19日,山东菏泽一高档小区一张截图刷屏,看公告该小区处于山东菏泽市,开发商为菏泽花都玉兰置业有限公司,内容涉及车位、储藏室补差价,否则将面临9月25日车位、储藏室被收回的问题。

金石杂谈查询发现,该高档小区系绿地花都国际,目前已建设4期,五期六期尚在假设中,不过属于半停工状态,建了好几年了也没建成。其中一期已经交付,四期由于是高档小高层也在2021年左右陆续交房,二期三期在各种维权之下也在陆续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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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石杂谈以4四期(绿地观天下,因为其他期未交车位,管理人先拿四期开刀)为例,这是一家菏泽高档小区,楼下是环堤公园,按照4A级景区标准打造;南面是菏泽高架,北面是中华路,距离火车站不足5公里;在该小区东侧是菏泽最繁华的佳和广场,在北面则有幼儿园到初中的一条龙学校,初中是菏泽最好的学校21中。还有一件事值得提一提:知名网红郭有才演唱地菏泽南站距离四期不到2公里。

但是,在房产市场下行之下,尤其21年这波房企暴雷潮中,恒大、融创、绿地、碧桂园等陆续出现资金链危机,彼时绿地持股的菏泽花都玉兰置业有限公司被菏泽当地县域政府接管,成为管理人,由区里牵头进行破产重整,致力于保交房(彼时绿地观天下大部分楼层已经交付,不过工抵房、回迁户等几个楼层尚未交付)。

彼时车位、储藏室未能交付,地暖、燃气、水电等配套还未完善。在当地接管之后,破产清算的上亿资金投入使用,彼时房产建设如火如荼,小区配套也开始大力开工,今年年初车位开始陆续交付,且计划年底城市集中供暖。但是,业主们没等来车位交付,没等来配套设施完善,但等来了车位、储藏室此前合同作废,一律补差价。

根据绿地花都国际官方公众号,核心内容如下:1)菏泽花都玉兰置业和花都绿地置业第一房地产因自身经营等原因,无法清偿到期债务,2023年4月破产重整,管理人接盘以来积极保交房;

2)但发现不少债权人反映很大部分车位一二万出售,甚至赠送,储藏室每个甚至几十元、几百元出售,他们(债权人,业主)强烈不满,业主强烈要求停止交付,解除或撤销低价销售合同或协议,制定补救措施,维护广大业主利益。

3)基于存在的问题,管理人制定了定价标准,储藏室2900元/平,车位10万一个。对于明显低于该价格的储藏室、车位暂停交付,已交付的撤销交付,希望交付,就补齐差价,截至时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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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管理人还发了一封致绿地花都项目业主的一封信,让大家树立大局观,以平和心态,综合考虑此次补缴所形成的利益得失。核实的1-5期储藏室一半以上达标2900元每平,车位10万以上达标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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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金石杂谈尽力还原下事情的真相:1)每个业主购买车位、储藏室都是有合同和收据的,管理人是否有权撕毁合同?根据破产法,此前开发商和业主达成的买卖合同有效,管理人无权变更。

根据破产法和历史判决案例,破产管理人仅对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对于债务人单方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管理人不享有解除权。

2)管理人这个公告和一封信做的非常聪明,以偏概全、蒙蔽外界、手段高明。不明事理的同学可能会被其蒙蔽,说很多业主车位不足10万,或者说车位达标的只有30%,甚至免费赠送,应该补差价。

但是,这里有三个问题:①本次车位交付只涉及四期,二期三期车位尚未交付,但管理人用的车位、储藏室价格数据却是1-5期的数据,明显的以偏概全;

②一期到五期(不包括四期)和四期的定价区间也不一样,四期主打小高层,偏高端,车位价格原价高达12万,而二期、三期这些房价每平至少便宜2000元,车位三五万有很多,三期甚至有三万电商费送车位的营销活动。此外,储藏室大大小小不一,定的价格也不一样,如何做到统一价格?

所以说,管理人所说的车位10万、储藏室2900元每平的价格严重不达标的情况明显缺乏公允,且以偏概全,没有从实际出发。

③至于四期的车位12万,并不是说你买一个车位需要12万,当时开发商推出了购房营销活动,押1万送5万优惠券,相当于8万买一个车位。还有上文说的二期三期付了电商费3万直接送车位,都是开放商为销售楼房而推出的优惠活动,业主车位并无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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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即便说很多四期业主8万买的车位,不足10万,当时开发商还要求业主支付3万电商费,那是不是说管理人需要返回每户1万?

对此,有业主对金石杂谈表示,“其实是每个楼盘都用的正常营销活动,让这帮管理人想着法的找事薅业主羊毛”。

3)随着管理人撕毁车位、储藏室购买合同,甚至强行9月25日收回的情况下,目前业主纷纷担忧:下一步主管人是不是要撕毁购房合同,补缴购房款?因为目前随着楼下学区开工建设封顶,目前管理人对外售卖价统一为1万起步,而21年左右大家购房的时候是8000元到1万元左右。

比如金石采访的孙女士,他表示自己当时买的房屋售价是8000元,现在价格是1万元,名义上涨了25%,但售楼处门可罗雀。而且近期开售宣传的车位15万,也是无人问津,如今又降到了10万。地方没钱了最终补缴差价摊到了四期业主头上。

4)据业主反馈,现在四期相关配套滞后,且和合同内容差距甚大,房产证遥遥无期。一是已经交付的车位车位略窄不说,地下车库质量严重不达标,每次下雨地下车库满地是水;二是说好的供暖迟迟未能动工,近期好不容易动工了,竟然不是市政集中供暖(违反房屋购买合同),而是管理人打井供暖,打井供暖一般温度跟不上且后期无人管理,业主多次上访但收效甚微,打井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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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业主们都在想办法管理人撕毁合同事宜,有人说集中维权上访,但看到了管理人名单后纷纷感觉希望渺茫。但是,撕毁合同这事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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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石杂谈为此采访了多名律师,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表示:这没有太大道理,怎么可以单方面变更,双方约定的合同,你不能单方面去变更。试想,如果这个车位可以随意变更,房子本身的合同,是不是随时也可以要求补助差价?

有着10年以上从业经验,擅长劳动仲裁的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边磊明确表示:不合法。他表示,有处理过很多类似案件,这种需要考虑两点:一是当时的车位是否可以正常出售?二是如果可以正常出售,那当时业主购买车位是否有签订书面合同,办理产权登记?如是,则按照买卖合同的处理,是需要遵循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价格等是不可以再变更或者增加的,除非经过双方合议后确定。因此,管理人是不可以单方调整价格的,不合法。

针对以上问题,金石杂谈求证多名业主发现,一是当时车位完全可以正常出售,因为都是20年21年买的房,当时买房非常火爆,不存在出售不正常的情况;二是受采访业主均表示购买车位的同时签订了书面转让协议,明确写着具有法律效力,还有收据,储藏室则有明确的合同。也就是说,菏泽绿地花都国际管理人此次变更车位、储藏室价款的决定属于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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