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女子被抢劫,之后他们出现了......

近日

泽州县南村镇发生一起抢劫案

万幸的是

热心群众和泽州县公安局民警及时出现

警民合力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郭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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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0时许,泽州县南村镇某地,骑着三轮车的小吃摊主陈女士正准备收摊回家,被尾随在身后的郭某趁机抢夺手提包,双方扭打在一起,陈女士情急之下,不断高声呼喊:“抢劫啊,抢劫啊!”

“我当时就住在邻近的楼房里,晚上热得睡不着,听到了外面有呼救声,我就赶紧跑出来了。”参加见义勇为的青年群众王某回忆说,除了王某以外,还有一名青年也围了过去,看到陈女士和郭某扭打在一起,王某赶紧报了警,向陈女士确认了作案人没有携带凶器后,两名心群众大胆出手相助,合力扭住郭某胳膊,将其反关节按倒在地。

此时,接到群众报警的南村派出所民警用时五分钟迅速到达现场,警民合力将其控制并带离现场。

据犯罪嫌疑人郭某交代,他因为手头拮据心生抢劫他人财物的念头,8月10日0时许,他看到受害人陈某正骑着三轮车回家,便趁机抢夺陈某的手提包,所幸被警民合力及时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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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因涉嫌抢劫罪已被泽州公安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为关键时刻敢于出手的热心群众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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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警方提醒广大群众

学习安全防范知识

机智应对突发情况

更好地保护自身安全

以案

“防抢”安全提示:

一、提高警惕,尽量别单独出行:出行要选择人多的路段,不要在偏僻地段或后巷行走,特别是夜晚时段。注意保管好随身财物,背包和提包要尽量放在身体的右侧或放在胸前,以防抢夺。

二、安装摄像头,采集证据:在店铺、出租屋、企业等公共场所或门外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强化物防、技防设施。

三、财不外露,避免成为“目标”。不要携带大量现金在身上,在公共场所要注意观察周围形迹可疑人员,防范偷盗、抢夺、抢劫。

四、避免冲突,尽快报警:如遇被抢要保持冷静,避免与对方发生对抗冲突,尽量记住对方的体貌特征、车辆特征和逃跑方向,在确保安全前提下,第一时间跑向人群求助或拨打110报警。

【抢劫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来源:泽州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