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冠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被税务局公示。

经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2年12月0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0份,金额291.42万元,税额49.54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104.05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52.02万元的行政处罚、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天眼查工商信息显示,重庆冠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12日,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刘萍,经营范围包括:铁路及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置、电子电器产品、照明产品、电源适配器、储能设备、UPS设备、充电桩软硬件、控制器、电子连接器、电子线缆、传感器、金属塑胶结构件、模型、模具的研发、生产、销售、维修及技术咨询服务;视屏、显示屏、触摸屏、市政照明、工程照明、LED系列照明产品开发、设计、生产、销售和技术咨询;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汽车、新能源汽车配件、智能装备、工冶具、检测设备、机械零部件加工、摩托车配件开发、销售和技术服务;车辆内部装饰;销售:五金交电、钢材、计算机及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