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启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

区间测速设备的公示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24年10月1日起,正式启用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境内部分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实时抓拍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通行、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超速行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一、新增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

1.海港路与港西三路路口

2.人民路与海滨路路口

3.人民路与兴安路路口

4.人民路与兴民路路口

5.港城路与港东三路路口

6.港西一路与海港路路口

7.港城路与港东四路路口

8.港城路与海防路路口

9.兴安路与安康路路口

10.东港路与海滨路路口

11.港西二路与海祥路路口

12.东港路与港北二路路口

13.港北二路与港东五路路口

14.港北二路与海滨路路口

15.港北二路与德顺路路口

16.港北三路与海滨路路口

17.东港路与人民路东侧

18.海滨路与人民路西侧

二、新增区间测速电子警察抓拍设备设置地点

兴港路(港城路至桩埕路)区间测速,测速区间长度4.15KM,限速值为小车80KM/H,大车50KM/H。

起止点1:兴港路与港城路路口南200米处

起止点2:兴港路与桩埕路路口北200米处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示。

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