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8月21日电,国家发展改革委今天就《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权限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节能降碳形势、行业发展情况等因素,对节能审查能力不适应地区的重点行业特大型高耗能项目实施节能审查,涉及地区和行业范围、项目条件、具体时限等,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实施节能审查的政府投资项目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企业投资项目在开工建设前,需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