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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雪原

保靖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强调,“关键少数”要始终坚持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审判自觉,入脑入心,形成“肌肉记忆”,不需别人说,自觉认识到,主动去做实。“关键少数”不仅指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各级法院各个庭、室、局、处、科等部门负责人及审判长,在所辖范围内都是“关键少数”。“关键少数”作为法院的主心骨、领头雁,要主动发挥关键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审判自觉,积极创新工作举措,狠抓九分落实,促进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和群众满意度,努力跟上、适应、引领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一是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筑牢忠诚之魂。预事立,须是心立。“关键少数”要做到凝心铸魂筑牢根本,始终保持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要忠诚于党。带头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带领干警不折不扣落实好党中央部署,积极主动维护和促进党的全面领导在各领域落到实处。要忠诚于人民。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始终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始终“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一面”,久久为功解决群众反映的立案、诉讼、执行、信访等环节的堵点难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忠诚于法律。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厚植“愿管小事”的热情,提升“能管小事”的本领,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以钉钉子精神担当尽责,坚决守好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二是以高度的法治自觉提升基础能力。打铁还需自身硬。“关键少数”须苦练内功,始终做到能力过硬。要注重“学习提能”。勤于学习、善于学习,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练就过硬本领的首要方法就是坚持学习。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始终以理论上的高度清醒保持政治上的纯洁坚定。要提升业务素质,坚持“全”“专”结合,既要全面学习法律知识,在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各领域做到以事见理、融会贯通,也要突出“专”的能力,成为所从事审判领域的行家里手。要加强调查研究和审判经验总结,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实现“庭审解决问题能力”和“裁判文书说理能力”双提升。要注重“知行合一”。不断完善专业知识体系,推动专业知识与审判实践有机融合。要有发现问题的敏锐,要善于通过实地调研、数据会商、总结分析等方法,发现司法审判中的问题。要有破解难题的担当,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执法办案冲在一线,化解信访冲在一线,解决难题冲在一线。要抓实审判管理,充分发挥科学考评“指挥棒”作用,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注重“守正创新”。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自觉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紧跟时代需求,持续更新审判理念。要树牢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依法办好每一起案件,既要将诉调对接的“调”不断往前延伸,真正实现“抓前端、治未病”,也要在审判过程中促进争议解决“治已病”。要用好法答网、案例库等平台,挖掘审判执行案件“富矿”,通过司法建议、典型案例、普法宣传等方式,夯实矛盾纠纷“群防群治”根基,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三是以高度的审判自觉践行民本初心。始终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关键少数”要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在法治的框架内紧紧围绕人民群众“高不高兴、满不满意、答不答应”开展工作。要公正高效审判。要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兼顾质量、效率和效果三个维度,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妥善处理好每一个具体案件,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要坚持“如我在诉”。要秉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工作要求,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把群众的感受融入到执法办案中,摒弃就案办案、机械执法,预判裁判结果的可接受度,既做到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又做到设身处地、感同身受。要做好判后释法答疑。要善于运用群众能听懂的语言、可理解的逻辑、愿接受的方式,灵活运用案例指导、以法说理、换位思考、说服引导等多种答疑方法,促进当事人对法院裁判的理解和接受,不断提升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正与效率。要保持清正廉洁。时刻以肩负的责任警醒和鞭策自己,强化自我革命的意识和能力,审慎对待手中审判权。自觉净化“交际圈”,主动查找和纠正在权力行使、廉洁司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以更严要求维护司法廉洁。

转自:湖南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