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森林防火封山令

当前,受连晴高温影响,森林火灾风险极高,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为高火险期,全区所有林区为高火险区。为防止发生森林火灾,全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特发布封山令。

一、封山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至全区森林火险橙色预警结束,自动解除封山)。

二、封山区域

除四面山国家5A级旅游景区外,江津区范围内四大山脉(缙云山、中梁山、铜锣山、云雾山)和八大林区(四面山、大圆洞、滚子坪、华盖山、太公山、紫荆山、骆崃山、猫山)等区域的集中连片林区

三、封山规定

(一)封山区域所属镇(街道)、村(社区)、林场及有关单位,在通往封山区域所有路口必须设立卡点,落实专门人员24小时值守和进山核查。

(二)除原住民正常生产生活外,其余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封山区域,已进入封山区域的应当撤离。

(三)封山区域内,禁止祭祀、农事、施工作业等一切野外用火。

(四)经批准进入封山区域人员,应当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履行相关义务,主动交出火源,接受检查,扫码进山。

(五)切实发挥“十户联防”作用,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加强隐患排查整改,依法处罚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六)四面山管委会、四屏镇人民政府、四面山镇人民政府等有关单位要制定具体措施,加强四面山国家5A级旅游景区管控,确保景区森林资源安全。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检查。对不听劝阻和违反本封山令的依法严肃查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向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或拨打森林火警电话:

023-47530530、 023-47521119。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1日

编辑:陈柳颖 编审:胡德赛‍

值班副总编辑:袁孝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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