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出行,从“头”开始
骑乘电动车、摩托车
出行第一件事是什么?
不用想,一定是佩戴好安全头盔!
今天你佩戴安全头盔了吗?
对于自己不遵守交规的行为
有些人总是以各种借口来搪塞
为了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
现对一批未佩戴安全头盔者进行曝光
来看看都有哪些人上榜
01
姓 名:夏*
身份证号:32092119********45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址:奥龙湾岗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02
姓 名:陈**
身份证号:32108119********10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址:万博岗
处罚结果:罚款50元
03
姓 名:吴**
身份证号:32108119********18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址:西园岗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04
姓 名:曹**
身份证号:32102719********19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址:文墩岗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05
姓 名:张**
身份证号:32108119********10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址:奥龙湾岗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06
姓 名:谢**
身份证号:32108119********17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址:沿河西路
处罚结果:罚款50元
07
姓 名:李**
身份证号:61242719********71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址:金鑫岗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08
姓 名:陈**
身份证号:32108119********2X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址:人民岗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09
姓 名:黄**
身份证号:51222519********47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址:文江岗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曝光不是目的
是为了引起大家
对交通安全的重视
安全头盔既要“带”上
同时也要“戴”好
文明交通
不仅关系到出行安全
同时也是城市文明最直观地体现
请大家自觉遵守
交通规则 文明出行
当事故发生时,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安全头盔对于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而言,相当于机动车驾乘人员所系的安全带,是驾乘人员遇到危险时最重要的防线。
交警将对此类违法行为
进行持续曝光!
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务必牢记
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戴好安全头盔
安全非小事
严格遵守交规
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
信息来源:仪征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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