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醉驾
轻则罚款记分吊销驾驶证
重则车毁人亡、害人害己
拒绝酒驾不仅仅是一句简单的口号
更是行车的安全底线
徐州交警结合夏季行动
开展酒驾醉驾违法行为集中查处
现对3起酒醉驾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人醒≠酒醒
8月18日10时许,铜山交警大队四堡公安检查站民警张强和杨峰在处理前几天的交通事故过程中,发现当事人代某身上有酒味,民警询问他通过什么交通方式来的,代某不经意说自己开车来的,于是民警对代某现场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65mg/100ml,代某涉嫌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
经进一步调查了解,代某17日晚上和朋友一起聚餐喝酒,一直喝到深夜12点多,先后喝了白酒、啤酒,夜里睡了一觉。第二天上午,代某觉得酒醒了,就驾驶车辆来到四堡公安检查站,处理前些天自己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结果被民警当场查获。代某因实施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摩托车也是机动车,酒驾同样罚!
8月14日22时许,徐州交警贾汪大队六中队民警在辖区道路设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一辆二轮摩托车晃晃悠悠向检查点驶来,民警将其拦停检查发现,摩托车驾驶人有酒驾嫌疑,经对驾驶人付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17mg/100ml,付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依法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提取血样送检。如果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标准,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醉驾想跑!结果撞上路边花坛
8月12日22时许,徐州交警泉山大队六中队民警在辖区道路开展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查处时,一辆红色轿车在检查点前不远处突然停下,随后竟然无视后方车流,开始快速向后倒车,最终撞到路边花坛后才停了下来。民警发现后,立即上前将驾驶人控制住。
经对驾驶人华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华某体内酒精含量为93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华某告诉民警,晚饭时自己喝了3瓶啤酒,觉得离家比较近,就抱着侥幸心理开了车。随后民警依法将华某带往医院采集了血样送检。经检测,华某驾车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7.4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泉山大队依法对华某立案侦查。因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华某不仅要面临驾驶证被吊销,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在倒车过程中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失也将全部由自己承担。
交警反复强调
切勿酒驾!
切勿酒驾!
切勿酒驾!
但是还有一些驾驶人
以下面这些借口为理由
抱有侥幸心理
因此再次强调以下内容
快拿起小本本记下
01
酒量大,喝一点不会影响?
酒驾的认定标准和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而要看血液中酒精含量。酒量大的人即使酒后神志清醒,血液里酒精含量也可能达到酒驾标准。(饮酒驾驶标准值为20mg/100ml—80mg/100ml;醉酒驾驶标准值为80mg/100ml以上)
02
隔餐酒、隔夜酒不算酒驾?
驾驶不以酒后时间长短界定,而是以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还是会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酒驾驶。
03
酒后多喝水能稀释酒精含量?
这种做法是没有用的。交警的酒精检测仪检测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是口腔,不会因为喝几口水就冲淡。
01
搭乘酒驾车辆出事不用担责?
有人认为:乘坐酒驾驾驶人的车辆出了事故,酒驾驾驶人负全责,同乘人员免责。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在自己远离“酒驾”的同时,不仅要对酒驾人员及时劝阻,也不要搭乘酒驾车辆。如果明知驾驶人喝酒还唆使其醉酒驾驶的话,将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共同犯罪。
徐州交警提醒
席间贪杯,路上添“悲”,
上有老下有小,
酒后不要开车跑!
请牢记:生命只有一次,
酒驾不可“尝”试!
来源 | 徐州交警
徐州广电编辑 | 尚亚
一审| 蒋莉
二审| 朱宸昕
三审| 张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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