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

锦盛豪庭小区万宝物业公司,不想着提供服务,提高服务质量,每年做得最多的是挖空心思怎么才能预收下一年物业费,以电梯卡需要“升级”为由,要求支付下一年的物业费用,收费后才给业主电梯卡使用时间延期一年,否则不给延期,被很多人投诉后采用延期几天或者一个月方式应对有关部门

什么时候开始没服务就要提前支付下一年?物业按照合约向业主提供服务后,业主业支付物业费理所当然,收费后业主还享受不到该有服务,凭什么还要提前给你, 从断水断电、上门耍无赖、电话短信威胁...... 谁给物业的权利?

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物业服务合同预收物业费,但预收物业费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这一规定为物业预收费用的期限设定了一个上限,旨在保护业主的权益,避免物业服务企业过度预收费用的行为。此外,虽然物业管理企业为了方便管理可能会选择预收一定期限的物业费用,但根据法律规定,一次性收取超过六个月的物业费并不符合法律规定,具体可预先收取的期限需依据所在地的相关规定而定‌。

《民法典》规定,物业管理公司不得违背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意愿提前收费;如果需要预收物业费的,需要经过批准,预收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物业没有经过批准就预收物业费的,业主可以拒绝缴纳。

希望盐南高新区新都街道物管处核实此事,看物业是否存在违规催缴物业费的问题,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关于此事,你怎么看?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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